借款有時效,還款要及時
案件簡介:
2024年3月王先生來公司櫃面反饋保單都已交滿保費,爲什麼壽險APP上顯示保單是失效狀態,對此不認可,要求公司給出解釋。
案件分析:
經覈查,王先生2002年在我公司購買了康寧終身保險,交費期20年,基本保費600元,保費已交滿,2020年4月王先生通過壽險APP申請了保單借款6000元,至今一直沒有還款,現保單借款本金及利息總和大於保單的現金價值,造成保單失效。
風險提示:
根據保險合同中保單借款約定: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如果本合同已經具有現金價值,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請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扣除應交保險費、借款及利息後餘額的百分之八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借款及利息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日償還。未能按期償還的,則所有利息將被併入原借款金額中,視同重新借款。
當本合同當時的現金價值不足以抵償欠交的保險費、借款及利息時,本合同效力中止。
當保單借款金額及利息大於保單現金價值時,保單會臨時失效,保單失效期間保險公司將不承擔保險責任,所以保單借款有時效,爲了您的保障權益,請一定記得要及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