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設校用地 議員要求強制撥用臺大竹北分部

臺大竹北分部校地是「有償撥用」,興建1棟碧禎館屬「低度開發」,縣府無法強制撥用和收回土地。(羅浚濱攝)

臺大竹北分部遲未設校,也未同意撥用土地給縣府設立高中,再度引發地方議論,縣議員蔡蕥鍹15日質詢時指,臺大竹北分部校地是以「1元」實質無償取得,權產是屬「中華民國」的國有地,建議縣府直接向國有財產署請求強制撥用,縣府則稱臺大是「有償撥用」。

蔡蕥鍹指臺大閒置竹北分部校地,她詢問縣府是否能課徵空地稅,稅務局回覆稱該地屬國有地,依法免徵地價稅,她查出國有地產權是「中華民國」並非臺大。

蔡蕥鍹認爲,縣府當初是實質無償撥用土地 給臺大,向國有財產署申請強制撥用土地,臺大沒有權利拒絕!

地政處長古瓊漢說,臺大竹北分部是行政院2000年覈准辦理「有償撥用」,產權登記爲中華民國,管理機關爲臺大,有償撥用並無法向國財署申請撥用,除非臺大未按照覈定計劃執行纔可取回土地,但臺大已蓋了1棟碧禎館。

行政處長周秋堯表示,縣府辦理縣治二期區段徵收,以區段徵收基金77億2千餘萬元,在2000年7月20日由當時的縣長林光華以象徵性支票完成捐贈手續,最後由帳面上捐贈撥地款。

周秋堯指出,因捐贈儀式的時間是上午10時10分,才傳臺大「1元」取得校地,當時大學城興起的年代,被教育部視爲各縣市政府捐地給大學設校的比照案例。

周秋堯說,邱鏡淳縣長時代欲取回臺大竹北分部校地,找了羅秉成等知名律師提供多次的法律意見書,因臺大蓋了碧禎館和足球場,認臺大屬於「低度開發」,似未違背使用計劃書,和臺大打官司收回土地的困難很高。

縣長楊文科表示,臺大竹北分部是「有償撥用」,臺大有沒有照20多年前的計劃使用?按照發展需要做都市計劃變更?能否收回土地的問題要再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