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修法 下學期高中職全面實施「身心調適假」

教育部1日預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第24條中增訂「身心調適假」請假別。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預告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新增「身心調適假」請假別,該假別已於42所高中試辦,試辦期間規定每學期最多可請3天,且請假期間不能領全勤獎。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肯定此舉,但強調試辦草案的配套措施仍需完善,以確保政策能達成預期效果。

教育部1日預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第24條中增訂「身心調適假」請假別,讓身心調適成爲請假事由。教育部表示,爲協助有輕微心理不適、心理困擾的學生調整心情、平衡身心狀況,渡過短期心理不適,增訂身心調適假假,協助學生覺察心理狀況,並促進教師、家長的重視。

教育部從112學年度下學期開始,在42所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教育部日前指出,每次請假必須以半天或一天爲單位,不能請一節課或兩節課,每學期至多3天。另外,高中職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補考期間都不適用,且請身心調適假的學生不能領全勤獎。

教育部將就學校試辦經驗訂定相關配套措施。對此,青民協肯定教育部開始重視學生心理健康,並將身心調適假法制化,但試辦草案的配套措施並沒有訂得那麼仔細。例如臺北大學設計在學生請心理假的當下,系統就會寄出「關懷信件」,信件裡會有諮詢專線、紓壓方法,也會有學校諮商的預約網址。

青民協表示,教育部應檢視本學期各校試辦的情況,包含請假的學生人數、後續關懷輔導措施等等,也可參考各大學目前辦理情況,建立更完善的配套措施,避免新學期上路後,教學現場師生間的認知差異,或有學校不讓學生依法請身心調適假的狀況,讓身心調適假能確實發揮當初政策所設定達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