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等提前謀劃增設專業
新華社電 記者4月18日從教育部獲悉,爲有的放矢培養國家戰略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對本科專業設置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明確,高校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區域發展急需和自身辦學定位、辦學條件等,提前謀劃增設專業。
通知聚焦實施本科專業目錄年度更新發布機制、完善本科專業類的設置與調整機制、動態調整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特設專業、實施專業設置預申報制度、加強對增設專業的論證和公示、規範學位授予門類和修業年限調整、規範專業名稱調整、規範專業撤銷工作、規範擬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辦學機構專業設置工作、規範合作辦學專業備案和審批等方面,並作出具體要求。
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高校本科招生專業按照更新公佈的專業目錄執行。通知提出,高校應對擬增設專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調研、論證,突出高校辦學特色,優化師資隊伍和教學資源配置,提出科學的人才培養方案,保障專業設置質量,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各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立足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引導高校增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區域發展急需緊缺專業,建設特色優勢專業羣,淘汰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學校辦學定位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