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定義青年年齡範圍 促進公共參與盼訂臺灣青年日
立法院教文會今天召開《青年基本法草案》公聽會。(林志成攝)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辦理《青年基本法草案》公聽會,立委提出的版本多主張要訂定全國青年日,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人認爲應將7月16日訂爲臺灣青年日,以紀念當年臺灣知識份子的貢獻。不過學者認爲,可以訂定全國青年日,但不應該放假。
在今年1月17日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中,行政院長陳建仁裁示,青年立法建議相當重要,如同我國原住民、客家族羣等都有保障入法;惟涵蓋範圍,如青年年齡、需求、感興趣議題、政策切入方向等,都應該讓青年共同參與。
教育部次長林明裕9日出席「青年基本法草案」公聽會,並報告相關事項。(範揚光攝)
在今天立法院公聽會中,教育部次長林明裕表示,建議對青年年齡定義爲18至35歲,目前有約521.5萬人,另補充其他法規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至於「青年政策白皮書」,每4年擬定相關文件較爲適宜,以穩健推展青年政策。
民進黨立委黃捷則說,她從25歲開始當議員就面臨年齡歧視,時常被說「你太年輕了,沒資格具有此身分」,因此,在《青年基本法》立法時,她主張應該讓青年充分參與公共政策,除了讓青年在任何領域都可以實現理想,也落實年齡正義。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則說,在《青年基本法》立法時,他主張數位青年平權,讓每個青年都可以有平等機會使用AI軟體,避免有些人因爲沒錢使用AI軟體,在考試時就少了30分。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等人提出的《青年基本法》版本,主張將7月16日訂爲臺灣青年日,以促進人民對於青年議題的關注。1920年7月16日,臺灣海外留學生組成的「新民社」發行了《臺灣青年》,強調青年人要奮起,努力發展文化,對日後的新文化運動具深遠影響。
民進黨立委範雲等人的法案版本則表示,聯合國大會於2009年通過第64/134號決議,自2010年起,將每年8月12日爲國際青年日。因此他們主張,臺灣也應該將8月12日訂爲全國青年日。
德明財經科大學務長柯志堂表示,可以訂定全國青年日,但臺灣放假太多,如果這一天也要放假,那就太矯枉過正,難道像新住民相關的節日也要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