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十年匯「316萬結婚基金」 癡情職軍才知女友是人妻

男子因當職業軍人,沒想到和女友交往近10年匯了316萬結婚基金,才意外發現是名人妻。(示意圖/shutterstock)

交往10年才發現「一場空」!有名職業軍人因和女友從網路聊天室認識,進而見面交往,且女方還以結婚爲前提,希望他能夠每月匯款2萬元當作結婚基金,不料,每個月僅1次的見面,雙方交往近10年,他才發現女友竟是已婚人妻,並育有1子女,因此憤而提告要求返還316萬8500元,但女子卻辯稱是男方主動給錢;臺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子返還男方316萬8500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紀載,羅姓男子與林姓女子於2008至2009年間,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並於2011年首度見面約會,由於2人互有好感便開始交往,羅男提到林女希望爲結婚做打算,並要求他每月至少匯2萬元存做「結婚基金」,他便於將近10年間,存了316萬8500元。

不料,羅男竟發現林女已婚是人妻,並育有子女,林女才表示自己不願離婚,也無意願和他共組家庭,於是他在2022年6月23日寄出存證信函給林女表示撤銷贈與,並要求7日內返還受贈金額316萬8500元,然而林女已收到存證信函,卻遲遲不肯還錢,因此他纔對林女提告。

對此,林女辯稱,在和羅男交往前,已經明確告訴羅男本身仍有婚姻身分,還育有1未成年子女,但羅男執意要追求,只好勉強答應對方,並且在交往期間,一再向對方表示「希望早點結束這段關係,但羅男竟用言語、肢體恐嚇,讓她驚恐不已。

林女也強調,羅男後來因爲得知她家境不佳,因此單方面主動匯款,希望她能用這筆錢照顧自己與孩子,而不是結婚基金,然而,就在2020年9月間,再和羅男提出分手,對方竟然開始騷擾她與她的家人,逼她籤本票,不然揚言要昭告2人戀愛關係,爲此她還向法院申請民事暫時保護令。

臺中地院法官檢視林女和表姊對話紀錄,發現林女曾說「我真的是想跟他(羅男)結婚」、「那我會在跟他的結婚之前,把身分結束」,也和羅男提到「我想跟你在一起」、「因爲我一直跟你講說,我要跟你一起同甘共苦,所以我沒有要求一定要有婚禮,我有這樣講」、「我原本是要籤離婚」等。

法官認爲羅男主張雙方是以結婚爲前提展開交往一事,堪信屬實,而林女先是否認「上述言詞」,但又改稱因遭到羅男逼迫才改口,前後反覆的說詞,且未能舉證難以讓人信服;另外,羅男與林女以結婚爲提前交往,若非相信2人日後會結婚,怎會得知林女已結婚育子,且每個月僅見面1次,並持續匯款將近10年,法官不採信林女說詞,判處林女應歸還316萬85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