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因「機車違規」 15至24歲傷亡最嚴重
▲2014年的交通事故中機車族佔了76%,違規是肇事主因。(圖/內政部提供)
臺灣民衆最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就是「機車」,根據警政署統計,2014年機車族的交通事故佔了總傷亡人數的76.52%,高達31萬7552人。內政部26日指出,主要因爲缺乏路權安全觀念纔會肇事,前3大原因爲「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以及「未依規定轉彎」。
機車的行駛速度相當快,卻缺乏保護性,一旦發生事故,往往後果相當嚴重。進一步來看,機車事故發生的高峰期主要是上、下班(學)時間,發生事故的地點以無號誌交岔路口最高;事故當事者年齡部分,則是以15至24歲及65歲以上駕駛人的傷亡情況最爲嚴重。
面對這樣的狀況,內政部表示,警政署已經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發生機車事故路口、路段及時段,結合上下班尖峰交通警力,並運用加強取締勤務,同時強化學校的交通安全宣導。
根據警政署統計,臺灣2014年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傷亡案件共有30萬7842件,總傷亡人數爲41萬5048人(819人身亡、41萬3229人受傷),其中交通工具爲機車者,共有31萬7552人傷亡(1040人身亡、31萬6512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