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鎖喉執法反問“暴不暴”被停職

事件詳情:針對網傳“樂清交警暴力執法”一事,樂清市公安局發佈情況通報:經初查,5月21日10時20分許,北白象交警中隊在北環南路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查獲一輛多次違法未處理的轎車。執勤民警在糾違過程中,與司機發生衝突,並出現不當行爲。5月21日晚,我局已對當事民警採取停止執行職務措施,並開展調查工作。我局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紀作出處理。

讓子彈再飛一會,但必須說我們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理應按照執法規範,按規則來,文明執法。爲什麼這麼說呢?

因爲從權力動態來看,執法者代表法律和秩序的維護者,他們在執行任務時被賦予一定的權力。然而,這種權力也很容易被濫用,尤其是在缺乏監督和問責機制的情況下。心理學研究表明,權力可以改變個體的行爲和認知,使他們更加傾向於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已經證實了,當人們被賦予權力且置於特定的環境(無約束)中時,他們會變得更傾向於施加暴力和壓迫。在這種背景下,鎖喉執法被視爲權力濫用的一個極端例子,引發公衆的強烈反感和質疑。這種行爲不僅違背了執法的初衷,還破壞了警察與民衆之間的信任。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目睹或經歷暴力事件會對個體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鎖喉這種過度使用武力的行爲,不僅對受害者身體造成傷害,還可能對其心理健康造成長期影響。創傷後應激障礙是其中一種常見的心理反應,表現爲受害者在事後會反覆回想起事件,伴有強烈的恐懼、無助感和其他負面情緒 。這種創傷不僅影響受害者本人,還可能在人羣中引發連鎖反應。隨着視頻的傳播,大衆在在看到執法者使用暴力時,會產生不安全感和對執法部門的不信任。這種不信任進一步加劇了警察與人民羣衆之間的對立,導致更多的社會衝突。

道德感是我們評估行爲是否正確的內在機制,當我們看到不公正的行爲時,我們會自然而然地產生反感和抗議。這種道德感來自於我們對公平和公正的基本需求,弗洛伊德曾提出,人類內心存在着一種追求正義和秩序的本能 。當執法者使用暴力手段,如鎖喉,來處理問題時,這種行爲被視爲對社會公正的嚴重侵犯。公衆的反應不僅是對個別事件的憤怒,更是對整個執法體系的質疑。人們希望看到的是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體系,而不是一個以暴制暴的社會環境。

要知道當執法者在公衆面前使用暴力時,這種行爲可能會被其他人,尤其是年輕人,模仿和內化。阿爾伯特·班杜拉的研究表明,暴力行爲具有高度的可模仿性,當人們看到暴力被使用特別是被執法人員輕易使用,他們會更傾向於認爲暴力是解決問題的可接受手段 。這不僅在個體層面上有害,更在社會層面上造成了暴力文化的蔓延。社會中的暴力行爲越多,越會導致社會秩序的破壞,增加犯罪率,削弱法治精神。

視頻裡的鎖喉執法顯然與大多數人對於正義、秩序和文明執法的認知相沖突,這種衝突引發了認知失調,導致人們試圖通過傳播視頻,評論抗議和質疑來緩解這種不適 。同時心理抵抗理論指出,當人們感覺到自己的自由受到威脅時,他們會產生一種強烈的反抗心理。暴力執法被視爲對公民自由的侵犯,這種侵犯引發了公衆的抵抗情緒。人們通過質疑和抗議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和自由。

當執法人員鎖喉執法反問“暴不暴”時,這種泄慾式的暴力執法激發了人們對權力的警惕、對暴力的厭惡、對公正的渴望以及對自由的捍衛。這不僅僅是一次社會事件的反映,而是人類心理機制在面對不公正時的自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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