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始終稱未收到臺大認定抄襲公文 全教產批:如鴕鳥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案遭指控涉嫌抄襲,臺大認定林智堅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學位,林智堅始終堅稱個人清白。(本報資料照)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案遭指控涉嫌抄襲,臺大認定林智堅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學位,但教育部始終聲稱沒有收到臺大作成決議的公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全教產)反問:「網路無界限,社會各界均已看到公文,唯獨教育部如鴕鳥般看不到?」不過據查證,教育部在9日傍晚就對媒體說明已收到臺大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的函文。
根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7點已指出:學術倫理案件,依下列方式處理:涉及學位授予案件依《學位授予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學位授予法》第17條也明確說明,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
全教產表示,臺大既已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且情節嚴重,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學位授予法》,撤銷學位及公告註銷已頒給之學位證書,已是必然的途徑。
雖然林智堅不出席臺大學倫會給的3次機會,卻試圖於中華大學捍衛其清白,全教產強調,支持臺大的處理與決定,因爲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被譽爲「臺灣第一學府」的臺大,在國際上享有很高學術聲譽,故臺大必定要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界線。
全教產提到,將來若當事人未來申訴後證明此事爲真,期盼執政黨勿硬拗,也不宜以政治黑手干預與踐踏學術尊嚴與學術倫理,給學術界最壞的示範,因爲這嚴重影響社會觀感、更涉及國際聲譽;傷害學術倫理,實爲教育負面示範。
全教產也呼籲教育部,未來除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也要設法避免臺灣各大學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