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員雙腿緊夾2歲童頭部致瘀青 準公託恐遭廢止設立許可
從幼兒園監視器可看到一名教保員用雙腳夾住男童頭部。(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中一名2歲男童,8月剛到一家被列爲「準公託」的幼兒園托育,日前回家家長髮現男童手臂、背部有瘀青,到幼兒園調閱監視器,才發現一名教保員用雙腳夾住兒子頭部,兒子多次掙扎都被用力抓回,家長氣得辦退學,並向教育局通報;教育局表示已展開調查,幼兒園若確有違法,最重可處廢止設立許可處分。
該名學童家長向媒體投訴,兒子8月1日進入該幼兒園就讀,8月10日下午回家後發現兒子雙手手臂、頭部右側瘀青,立即到幼兒園調閱監視器,發現當天下午園內1名教保員以雙腿夾兒子的頭,當時其他幼童都在看電視、跳舞,兒子要掙脫,這名教保員多次用力將他拉回,當場另有1名教保員卻未制止。
家長憤而辦退學,不接受園方道歉,隨後帶孩子去驗傷,也向臺中市教育局通報,家長也說,兒子入學後即有排斥上學的反應,本來以爲是還在適應,沒想竟是遭到教保員施暴。
教育局指出,園方在8月10日晚間9時20分向教育局進行通報校安,8月11日教育局也收到1999話務中心通報此案,隨即請園方提交查處報告書,並調閱該時段監視影像紀錄,經初步檢視監視器畫面,教保員疑有施力不當及情緒控管不佳狀況。
教育局強調,全案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查處,若確有不當對待情事且情節重大,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罰行爲人6萬至60萬元罰緩,並通報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而幼兒園部分將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幼兒園得減招、停招6個月至1年、停辦1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