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原能會改「核安會」 三級機關、獨立運作
▲鄭麗文(左)表示,原能會將變成直屬於行政院的三級機關,獨立運作。(圖/記者陳佳雯攝)
行政院21日上午舉行院會,會後發言人鄭麗文轉述江宜樺發言表示,院會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將原能會變成直屬於行政院的三級機關,獨立運作,以宣示政府對核能安全檢查的重視;接下來原能會也必須透過跟立委以及民間團體溝通,以尋求共識,並儘速完成立法。
鄭麗文表示,雖然這只是《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並沒有直接碰觸到核四問題,但外界還是用此來檢視政府對核能安全的決心,在組織法中,原能會不單純只是併入科技部,而是直屬於行政院,相當於三級機關,並獨立運作。
鄭麗文說,雖然外界都期待原能會是否會恢復爲二級機關,但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法》規定,對二級機關的部會數量有上限規定,若要恢復,則會牽動到基準法以及組織法修訂,況且在立法院無法反向操作,只能精簡、不能擴充。
鄭麗文也說,過去原能會不是獨立機關,改歸直屬行政院後,可獨立運作;也請原能能會在3月15日之前,研提新機關籌備小組設置要點,並且視立法院各機關組織法進程來推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