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方案加強財會監督工作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楊顏菲

近日,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對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提出了具體措施、明確了方向路徑。

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共20項重點任務,即:明確“一個目標”、完善“三個機制”、實現“四個賦能”、突出“五個重點”,搭建起我省財會監督工作的“四樑八柱”。

明確“一個目標”:到2025年,在全省構建財政部門主責監督、有關部門依責監督、各單位內部監督、相關中介機構執業監督、行業協會自律監督相結合的財會監督體系,其中基礎較好的市縣、部門(單位)提前一年完成主要目標,建立既貫徹中央要求、又突出地方特色的財會監督模式。

打通各監督主體之間、省與市縣之間、財會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之間的有機聯繫,推動構建“縱橫貫通”的工作機制。一是財會監督主體橫向協同機制,建立我省財會監督工作協調聯動制度,財政部門牽頭負責日常工作,有關部門密切協同。建立聯合監管制度,各監督主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提高監督成效。完善部門與行業協會聯合監管機制,推動行政監管與自律監管有機結合。二是省與市縣財會監督縱向聯動機制。建立分級指導機制,省級財政指導推動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組織實施;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財會監督工作,加強對下級財會監督工作的指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督格局。三是財會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推進財會監督與巡視巡察、紀檢監察、人大、審計等各類監督貫通協調,建立健全信息溝通、線索移送、協同監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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