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儀徵、廣州荔灣:協力幫助社矯對象變更執行地 公司急需“當家人”,異地執行成阻礙

本報訊(通訊員紀思源 晏文超)“我剛回到廣州,就簽了一筆24萬元的訂單,公司又運轉起來了!”近日,在廣東省廣州市從事服裝行業的A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給江蘇省儀徵市檢察院檢察官打來了電話。

張某是儀徵人,在廣州創業多年,是一家有30餘名員工、月銷售額100餘萬元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今年1月,他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判決生效後,他回到戶籍地儀徵接受社區矯正。

然而,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的“當家人”不在崗,很多業務無法洽談,張某公司的經營陷入停滯。短短兩個月,多年積累起來的老客戶就紛紛流失,公司月銷售額也降至40萬元。爲此,焦急的張某兩次申請將社矯執行地變更爲廣州,均被廣州市相關部門以其無居住證爲由拒絕。無奈之下,張某來到儀徵市檢察院尋求幫助。

儀徵市檢察院受理該案後,對張某提交的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同時聯繫張某租住房屋所在地的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委託其協助調查覈實。荔灣區檢察院檢察官實地走訪了張某的租住地和A公司的廠區、倉庫,聽取了公司員工的意見,並調取了公司購銷合同、採購清單、員工社保繳納等材料,確認了張某所述情況屬實。此外,張某雖未辦理居住證,但其已於今年5月1日申領了“粵居碼”,按規定,獲得該碼半年後就可辦理居住證。

“張某目前接受社區矯正效果如何?矯正機關是否支持其變更矯正地?”帶着問題,儀徵市檢察院檢察官走訪了社區矯正機構,得知張某在接受社矯期間遵紀守法,服從管理。社矯機構還表示,如果廣州方面同意接收張某,將配合儘快辦理手續。

今年6月,儀徵市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民監督員,對張某申請變更社區矯正執行地進行公開聽證。聽證員一致認爲,目前張某的公司急需“當家人”回去解決經營問題,變更社區矯正執行地合法合理。

隨後,儀徵市檢察院向該市社區矯正機構發函,建議推動廣州方面同意接收張某。同時,經該院積極溝通,荔灣區檢察院也基於前期調查情況,向當地社區矯正機構提出監督意見。不久,當地社區矯正機構發來同意接收張某的回覆,張某終於如願前往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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