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付比例從40%調整爲20%
財聯社5月1日電,無錫市住建局1日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大公積金支持購房力度,職工家庭在無錫市行政區域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從40%調整爲20%。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50萬元調整爲8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80萬元調整爲100萬元。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從100萬元調整爲130萬元。委託還貸的保留餘額調整爲最近一個月的住房公積金(不含新職工住房補貼)月實繳額由原來的12倍調整爲6倍。無錫市行政區域以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夫妻雙方及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任意一方爲無錫市戶籍的,在無錫市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辦理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