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3子女留在家中 車後座還有「嘉明衛生紙」妻揭夫偷情
小美更在丈夫車輛後座發現沾有體液的衛生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被告曉萱(化名)關係曖昧,進而影響夫妻感情,造成其身心受創,提告曉萱侵害配偶權,近日臺中地院判決,法官裁定被告曉萱需賠償小美35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丈夫阿德婚後育有三名子女,雙方感情曾經和睦。然而,自民國111年起,小美髮現丈夫與被告曉萱之間互動頻繁,兩人共同出席多次社交場合,甚至在活動中比肩而坐、互動親密,引起小美疑慮。阿德雖一度承諾會「多加註意」,但其行蹤仍頻頻引發爭端,夫妻因此多次爆發激烈爭吵。
小美於111年3月起,多次發現丈夫在她外出上課時將子女獨留家中,並無法交代具體行蹤。3月17日,她透過停車費繳費通知,確認阿德曾於上班時間現身臺中一中街,後來丈夫坦承與曉萱一同約會。此外,3月24日,小美更在丈夫車輛後座發現沾有體液的衛生紙,阿德起初辯稱「自慰後忘記丟掉」,但隨後坦承是與曉萱發生性行爲所留。此舉讓夫妻關係進一步惡化。
爲了蒐集確鑿證據,小美不得不登入丈夫的Line,發現兩人之間的親密對話記錄,這些對話成爲日後訴訟的關鍵證據。儘管小美曾向曉萱提出警告,要求對方停止與丈夫的私下聯繫,但兩人依然藕斷絲連,進一步激化了小美的情緒。最終,小美於111年4月開始定期就診身心科,被診斷爲重度憂鬱症,並需服用管制藥品以穩定情緒。要求曉萱賠償其精神慰撫金共計44萬5390元。
對此,曉萱一方強烈否認侵害小美配偶權,並表示自己與阿德之間僅是正常社交往來,並無任何超出友誼界線的不當行爲。曉萱認爲,小美提出的照片與對話記錄不足以證明兩人有不正當交往,並指出小美以騷擾方式逼迫她簽下高額本票,顯然並無正當理由。
儘管如此,法院仍認定小美因曉萱與丈夫的不當互動,導致身心受創,最終判決曉萱須支付賠償金3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