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衛福部:臺北醫學中心未經正常程序8家變10家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先前公佈2023年醫學中心評鑑結果,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爲10家,監察院指出,衛福部未依公告《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辦理112年醫院評鑑,反將臺北區醫學中心由8家增加爲10家,有違該部所定醫學中心評定原則,傷害建立不易的醫院評鑑公信力,監察院通過糾正。

提出糾正案的監委林鬱容、葉宜津及蕭自佑表示,衛福部自辦理醫院評鑑以來,逐年檢討改善醫院評鑑制度,以強化評鑑的有效性與公平性已臻成熟。過往衛福部對於醫學中心評定家數超過規定上限家數時,繫於評定會議中,按評鑑委員之評分結果排序,將序位在上限家數以內之醫院評定爲醫學中心,此評定機制運作多年,縱然未能符合所有受評醫院之期待,但此方法客觀、公正與公開,尚爲各級醫院信服。

監委表示,本次醫學中心評鑑,雖部分醫院評鑑分數差距甚微,然分數均未相同,且非此次評鑑獨有之現象,依作業程序規定,應以醫院評鑑總成績擇優評定「醫學中心」,衛福部以分數接近爲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實不符合行政作業一致性原則。

監委表示,又,衛福部以不同委員評分標準難以齊一認定爲由,增額評定醫學中心,不但未尊重評鑑委員醫學背景及醫院管理專業,更損害醫院對評鑑結果的確信,且違反行之多年,並已公告之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均有違失。

此外,衛福部增額評定臺北區2家醫學中心,可能衍生諸多問題,包括國內醫學中心更集中於雙北地區、新增醫學中心地區之醫療院所競爭護理人力、醫學中心家數增加使健保點值再遭稀釋、影響至該醫院就醫民衆之部分負擔等。衛福部增額評定醫學中心,卻未進行完整評估或提出配套措施,決策品質粗率。

監委強調,國內醫學中心家數自2006年起已達19家,至2023年衛福部辦理醫院評鑑後,再增額爲22家;然國內實施醫院評鑑以來,並無醫學中心退場機制,亦未曾有過降級情形。目前全國仍有14縣市尚無有醫學中心,部分縣市首長及民意代表均積極爭取設置醫學中心,實際申請醫學中心評鑑之醫院家數亦持續增加,未來恐再生爭議,因此提案糾正,並經監察院10月16日全院委員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