濺血事件看顏色 名嘴政客全消音

鐵道局中工處長黃鳳岡對聲援者侵入工地危害安全的舉動,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程炳璋攝)

不滿南鐵東移強拆,10餘名聲援學生陳情,卻在交通部前與警激烈衝突,更有人撞頭受傷,相較太陽花、攻佔行政院,還有性質相同的文林苑、苗栗大埔張藥房拆除事件,一樣是流血的「學運」,這場陳抗獲得的聲援卻大不相同,當年一堆義憤填膺,大罵警察的政治人物、名嘴和團體,紛紛消音,網路聲量也不高,很難不讓人感嘆「雙重標準又來了」。

北市警方私下表示,10幾年來面對上千場的各種陳抗,警方早已有固定的SOP,先以柔性勸導,遇到強闖強衝不理性者,再施以嚴正執法。但場面混亂時,擦槍走火難免發生,導致受傷流血,「警察做的事都一樣,結果卻因政治會有不同。」

當年太陽花學運,許多媒體、網路鋪天蓋地,將警察塑造成「殺人魔王」、「政黨打手」,事後更有數十名警察挨告,法院後來還判警察要國賠111萬元,讓警界士氣大挫。

2012年文林苑拆遷抗爭,許多社運、學生團體積極介入,聲援王家,與警方發生多次火爆衝突,特定媒體大幅報導警方執法過當,當時擔任立委的陳其邁,還爲此質詢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事後有6名警察被懲處。

有官警私下感慨,文林苑、太陽花時,有輿論批警察「亂打人」、「執法過當」;反年改陳抗時,又稱讚他們是「嚴正執法」、「暴民活該」,真是無奈又錯亂。

交通部16日發生的流血陳抗,還有臺南的學生與拆除工人衝突,因爲「時空環境不同」,卻未引來多少聲援,警察此次執法也未見責難,但這種「雙標」屢次出現,警方夾在中間看顏色辦事,也絕非社稷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