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家長懲戒權 家扶調查:近6成國小學童認體罰爲暴力

據家扶基金會調查指出,有58.7%的國小學童認爲體罰爲暴力行爲,更曾有17.9%學童曾遭體罰。(林良齊攝)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禁止體罰兒童,鄰近的日本及韓國也相繼修法禁止體罰,我國近日也檢討民法中的父母懲戒權,據家扶基金會調查指出,有58.7%的國小學童認爲體罰爲暴力行爲,更曾有17.9%學童曾遭體罰,其中又以維持姿勢(罰跪、罰站、半蹲)最高、用器具(皮帶、梳子、棍子)等次之,用手、拳頭或腳再次之。

據調查發現,以國小生調查指出,多數的父母教養兒少主要方式爲「言語指導」、「言語指責、辱罵」,體罰則佔第三高;58.7%國小學童認爲體罰爲暴力行爲,也有57.3%的學童認爲體罰不可被接受,但有71.9%的學童認同體罰孩子是父母爲了讓孩子記取教訓,55.7%學童認爲體罰有助導正孩子的不良行爲。

調查顯示,有76.4%學童認爲體罰會傷害到孩子的身心,70.1%認爲父母體罰孩子會對親子關係造成負向影響,69%認爲體罰會讓孩子失去自信。

新北市家扶基金會社工督導彭淑鈴說,如小安(化名)因爲動作慢、學校表現不佳遭爸爸體罰,被打怕的他反而把食物藏起來,假裝在時間內吃完,說謊、竄改聯絡簿,她認爲,管教都是爲了孩子好,但用體罰或許有短期效果、但長期反而使孩子害怕,不但傷害孩子,甚至會助長其他不當行爲。

家扶基金會社工部主任蔡雯瑾表示,依兒童權利公約指出「應採取一切措施,保護兒童於受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照顧兒童之人照顧時,不受到任何形式身心暴力、傷害或虐待、疏忽或疏失、不當對待或剝削」等,我國近日也正研議修正民法父母懲戒權部分。

蔡雯瑾提及,雖然孩子認爲體罰有助導正其不良行爲,但也認爲會傷害到其身心、影響親子關係、讓孩子失去自信,呼籲家長善用「正向教養」方式,改用其他方式管教。

小學階段問卷回收7213份,有效問卷7211份,信心水準95%,誤差值爲正負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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