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 民衆黨痛批北檢淪爲「鷹犬」
臺北地檢署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認定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獲利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坐落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號土地,即目前京華城現址土地獲准,對此,臺灣民衆黨迴應,北檢對柯文哲主席進行司法追殺,各種羅織入罪、押人取供,配合特定媒體放話的行徑,至今已近一個月,如今卻僅以都委會依法合議通過的20%容積獎勵,強扣柯主席「圖利」百億的大帽子,民衆黨實在無法苟同。
檢方認爲,柯文哲、彭振聲在臺北市政府任職期間,接受威京集團陳情,違法配合威京集團提供京華城建築容積獎勵20%,讓京華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840%,估算圖利威京集團獲利不法利益高達新臺幣111億7023萬6000元,此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
北檢表示,檢方偵辦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案犯《貪污治罪條例》一案,針對第三人鼎越公司就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等被告共同違法圖利行爲而獲取不法利益,日前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號土地(即京華城現址土地),以利保全日後追徵,並已獲法院裁定準予扣押。
民衆黨表示,有關今日檢方以柯主席「共同違法圖利行爲而獲有建築容積獎勵率20%之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因而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裁準,臺灣民衆黨再次重申,北檢對柯文哲主席進行司法追殺,各種羅織入罪、押人取供,配合特定媒體放話的行徑,至今已近一個月,如今卻僅以都委會依法合議通過的20%容積獎勵,強扣柯主席「圖利」百億的大帽子,該黨實在無法苟同。
民衆黨表示,京華城案系依照《都市計劃法》24條自提申請,臺北市政府依法受理,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依照程序送交都委會研議,並從未介入審議過程,都委會按照共識決給予20%容積獎勵,一切皆依法辦理。
民衆黨批評,自北檢偵辦京華城案以來,配合名嘴、側翼、綠媒及特定議員進行偵辦,容積獎勵系都市計劃專業,都委會委員既已依法審議得出共識,北檢何以僅憑容積獎勵20%就認定柯主席「圖利」?遑論從頭到尾柯主席都並未介入?
民衆黨痛批北檢自甘墮落淪政治追殺鷹犬,偵查中的諸多違法濫權,只會讓司法公正性繼續向下沈淪,該黨予以最嚴厲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