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名人堂/健保藥價沉痾 3建議改善供藥韌性

近日因永豐化學工業遭食藥署勒令關廠,導致用於各類手術、洗腎及民衆住院必須的生理食鹽水、葡萄糖等輸液出現缺藥危機,除了顯示健保藥價覈價制度是沉痾的冰山一角,更顯示目前以藥證數量作爲判斷藥品供應韌性的問題。

我國自2013年起實施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DET),依據「全民健保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將藥品依據「新舊程度」分爲三大類,每年檢討、調整專利期滿五年內第二大類之「次新藥」;每二年檢討、調整專利期內第一大類之「新藥」和專利期滿五年以上第三大類之「老藥」。

犧牲老藥 影響8成病人權益

然而每兩年調整「新藥」和「老藥」時,價格和費用往往呈現「新藥漲、老藥消」趨勢,意即犧牲老藥價格以支應新藥的增長費用或新增項目。

老藥除包含慢性病藥物,影響約80%病人用藥權益外,更包含如本次缺藥的生理食鹽水、葡萄糖等輸液等被列爲戰備物資的藥品,因爲遭到不斷砍價,難以獲利,導致部分藥廠即使有藥證亦不願生產,導致寡佔甚至獨佔市場,一旦該藥廠無法供貨,即可能出現如本次的缺藥危機,相信類似問題將越來越嚴重。建議以下列方法改善:

一、應重新審視目前核價時彼長此消形式,讓新藥與老藥覈價制度脫鉤,新藥因情勢變動較爲迅速,可縮短檢討及調整週期,每年檢討一次,依照與健保協定的價量機制做費用控管,以確保能夠符合最新的藥品市場變化,同時兼顧健保預算不致過度擴張的本意。

二、對於老藥,因相關成本及市場供需較爲穩定,且影響衆多須長期藥慢性病患權益,不宜過於頻繁地調整價格,應透過市場機制、合理藥價差逐步調整,取得藥證15年以上藥品,每二年檢討一次,20年以上三年檢討一次。

必要藥品 應建價格示警機制

三、對於已砍到被俗稱「糖果藥」的極低價格老藥,若國家定義爲必要核心藥品,應建立價格示警機制,依照品質及需求調整地板價,以兼顧病人用藥權益及藥廠之合理利潤,使藥廠商能夠穩定供貨。

現今以持有藥證的藥廠數量,評估藥品供應韌性並不準確,無論2022年的氧化鎂,或近日的各類輸液,皆有因藥價過低,導致國內持有藥證的廠商不願生產的,進而導致市場寡佔,當該廠商無法或不願繼續供貨時,便產生缺藥危機。

慢病老藥 三家以上藥廠供貨

避免市場寡佔甚至獨佔,對於新藥外的「次新」及「老藥」,應每年依藥廠申報健保供貨,適度提出鼓勵增加其他藥廠生產或進口。對於持有藥證卻無生產情形,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以上無生產,應取消其健保覈價並收回藥證。針對慢性病老藥市場規模較大者,應透過輔導等機制,確保同時有三家以上藥廠供貨,增加藥品供應韌性。

政府應全面檢討國內藥品供應韌性及健保藥價覈定制度,當務之急是必須改變目前犧牲老藥價格以供應新藥的作法,並朝藥品獨立總額規畫,藥品與醫療本質不同,應將預算獨立,藥品部分亦因性質須分別設計覈價制度,以確保醫、藥專業人員在協助病人對抗疾病時,能有充足的藥品供應,進一步確保國人生命、健康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