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抗告成功! 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銷 北院將再開羈押庭

北檢抗告成功 ,柯文哲「無保請回」遭高院撤銷發回重裁。(圖/中時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遭檢方指涉嫌京華城弊案,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臺北地院2日認爲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檢方提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由審判長許泰誠及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組成合議庭審理後,4日裁定撤銷「無保請回」處分,發回北院重裁。

北院認爲,本案關鍵在於柯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係爭20%之容積獎勵系屬違法,但他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爲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指出,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柯文哲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爲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明知係爭20%之容積獎勵是屬違法。

北院表示,因爲不能認定柯文哲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爲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檢方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