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典型案例答問

依法嚴厲打擊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

“檢察護企”營造公平有序法治環境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就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典型案例答記者問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要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懲羣衆反映強烈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抓實最高檢“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切實加強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辦案指導,打擊非法、保護合法、引導守法,不斷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着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4件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最高檢編髮依法懲治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典型案例,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黑惡勢力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毒瘤,是人民羣衆深惡痛絕的頑疾,通過欺行霸市、強攬工程、插手民間糾紛等非法手段獨霸行業話語權,非法控制、壟斷一定行業領域,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營商環境,嚴重侵害合法企業經營利益,也會阻礙行業發展壯大,影響到社會民生福祉。對工程建設領域的黑惡勢力的打擊,有利於淨化行業環境,保護合法經營企業利益。檢察機關在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中強化協作配合,堅持對黑惡勢力犯罪保持“嚴”的震懾。黑惡勢力破壞營商環境是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如何實現源頭防範、依法嚴懲、綜合治理,值得深入思考研究。這批案例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考慮:

一是工程建設領域是黑惡犯罪傳統常見高發領域,也是重點整頓的行業領域,編髮典型案例是持續加強懲治和預防工作的重要舉措。檢察機關在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中緊緊圍繞“防滋生、打新增”的目標任務,強化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堅持對黑惡勢力犯罪保持“嚴”的震懾。雖然經過三年專項鬥爭,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勢力得到了有效剷除,行業環境得到淨化,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也難以全部剷除,有必要堅持長期鬥爭和依法打擊不動搖。最高檢編髮該類典型案例有利於加強對該項工作的指導。

二是推動落實檢察機關“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保護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建設工程領域的行業特點決定了在涉案主體上民營企業多,既包括犯罪主體,也包括被害主體。因此,除犯罪主體外,案件辦理及後續處理過程中,會波及較多的其他企業等主體。一方面,如何對涉案企業以及涉案企業中的成員及合作伙伴依法甄別與處理,確保“不漏不湊”,另一方面,如何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推動社會綜合治理,實現源頭防範,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辦案中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通過編髮該批典型案例,便於各地在司法辦案過程中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保護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三是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有自身特點,需要總結提煉司法實踐經驗,解決法律適用、認識認定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有較強的行業特點,集中在拆遷、土方、建材供應等科技含量相對較低的環節,犯罪的公司化特徵明顯,涉及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聚衆鬥毆、強迫交易、敲詐勒索、串通投標等犯罪,行爲的合法與非法區分難度大,資金密集、涉案金額大,涉及主體多,危害性方面往往表現爲行業壟斷、非法控制,會對工程質量、工程造價、工程進度等正常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由於行業特徵明顯,主要發生在經濟建設過程中,如何依法認定、依法甄別是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的經濟犯罪,還是稱霸一方,危害百姓,欺行霸市的黑惡犯罪,有較多的需要解決的難點、重點問題,比如如何把握罪與非罪的界限、打擊範圍的確定、涉案企業的甄別與處理、社會綜合治理如何取得實效等等,有必要加強案例梳理總結,形成具有指導性的規則,便於各地在今後辦理類似案件時參考借鑑。

問:這批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典型案例有何特點?

答:本批案例的特點,一是案例角度多樣,覆蓋面廣。從案件定性上,本批案例涉及3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1起惡勢力犯罪集團犯罪。從犯罪發生的領域看,涵蓋拆遷、土方、建材供應等常見多發環節。從罪名上,涵蓋聚衆鬥毆、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串通投標、尋釁滋事等多個罪名的認定和處理。從黑社會性質組織模式上,既有家族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也有非家族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二是突出事實認定和法律爭議問題,指導性較強。本批案例重點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爭議焦點問題加強指導,突出法律性、指導性。重點聚焦的問題包括:如何區分組織犯罪和個人犯罪,如何認定組織成員範圍、如何認定組織成員是否脫離組織、如何認定強迫交易犯罪中的“情節特別嚴重”、如何對涉黑惡案件中的外圍涉案企業開展企業合規、如何協調發揮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辦理黑惡案件、如何區分拆遷活動中的合法與非法行爲等等。三是突出依法懲治與標本兼治相結合。在部分案例中突出了通過檢察建議、企業合規、部門會商等方式,強化訴源治理和源頭預防。

問:工程建設領域涉案主體往往採用公司化的形式運作,涉案民營企業也較多,如何才能既依法剷除黑惡犯罪又做到安商惠企?

答:懲治黑惡犯罪與安商惠企可以並行不悖,懲治黑惡犯罪才能安商惠企。一是要始終堅持依法認定,緊緊圍繞犯罪構成要件認定涉黑犯罪。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中央強調常態化鬥爭要堅持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檢察機關作爲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始終堅持依法認定黑惡犯罪。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尤其是涉黑犯罪的認定,不論涉案主體採取什麼樣的形式運作,都要緊緊圍繞涉黑犯罪的“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爲特徵”以及“危害性特徵”等“四個特徵”的構成要件來認定。公司化運作的涉案主體往往有明確的管理者,層級清楚,組織紀律規則也較爲明確,公司本身開展經營活動涉及較大的經濟利益,但是不能簡單地、籠統地按照公司的組織架構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也不能簡單地將公司主體的經濟收益等同於涉黑組織的“經濟特徵”,要根據立法本意,認真審查分析“四個特徵”相互間的內在聯繫,全面、綜合分析涉案主體是否屬於涉黑組織。

二是要把握好法律政策。在案件的具體認定中,要區分企業經營發展中伴生的一般違法犯罪與黑惡勢力的本質差別,準確區分普通違法犯罪行爲與涉黑惡犯罪,着力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正常的企業在經營發展中,可能會因爲經營主體法治意識淡薄、經營管理不規範、經濟糾紛和利益驅動等原因實施違法犯罪行爲,但是採用公司化運營的黑惡勢力,往往具有“以黑護商”“以商養黑”的特徵,違法犯罪活動是該類組織謀取經濟利益的主要手段,反過來又用謀取的經濟利益來豢養、維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團伙、組織。對主要以正常、合法經營爲主的涉案企業家認定爲黑惡勢力要依法、慎重。面對涉案主體涉及較多民營企業的案件,要落實各類產權平等保護原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通過依法辦理黑惡案件,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問:檢察機關在依法懲治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的同時,最高檢對各級檢察院在加強源頭預防、訴源治理方面有什麼具體要求?

答:最高檢始終高度重視犯罪預防工作,堅持依法懲治和標本兼治相結合。最高檢編髮的這批涉工程建設領域黑惡犯罪典型案例中,也涉及到檢察機關開展以案促治,深入參與社會治理方面的經驗做法。各級檢察機關一是要結合案件辦理開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如在虞某榮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系列案中,檢察機關對於因迫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壟斷地位、重大影響,或爲賺取圍標費、管理費參與投標、陪標或被裹挾參與圍標的涉案企業,根據情節區別處理,對於其中犯罪情節輕微,擬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的,開展企業合規整改工作,引導企業規範守法經營,避免再犯。在周甲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系列案中,針對當地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排除和限制競爭等亂象,依法向有關單位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聯合開展專項排查整治,提高轄區經營主體和人民羣衆法治意識。

二是深入參與行業整頓,建立防範黑惡勢力長效機制。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僅靠從嚴懲處遠遠不夠,各級檢察機關要把更多精力放到夯實基礎,推進系統治理,強化源頭預防上來,堅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各級檢察機關應當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有關黑惡勢力犯罪防範機制建設的要求,協同行業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政法單位建立線索移交、通報反饋等制度,持續抓好工程建設等行業領域整治工作,深化鞏固整治成果,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來源:檢察日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