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雲科技被擬處罰,律師提示受損股民儘快加入維權
記者 蕭峰
廣東佳兆業佳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8月1日發佈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稱公司於 2024 年 7 月 31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處罰字〔2024〕20 號)。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4月27日(含當日)買入,並在2022年4月28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公告顯示,經查明,佳雲科技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
佳雲科技的子公司深圳佳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節文化)於 2021年組織舉辦 C-LOUD 音樂嘉年華項目,該項目導致佳節文化發生重大虧損。佳雲科技於 2021 年 12 月 14 日確認佳節文化 2021 年 10 月發生虧損68,247,957.50元,至 2021 年 10 月末累計虧損 70,632,388.47 元,佔佳雲科技 2020 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361,046,577.13 元)絕對值的 19.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五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佳雲科技應當及時披露上述重大虧損情況,但佳雲科技遲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纔在 2021 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相關銀行賬戶資金流水、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情況說明、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認爲,佳雲科技上述行爲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情形。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關注到,廣東佳兆業佳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10月11日發佈關於公司董事辭職的公告,公告顯示,廣東佳兆業佳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孫越南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孫越南先生因已屆退休年齡並按計劃退休的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職務。孫越南先生原定任期爲 2024 年 1 月 12 日至 2027 年 1 月 11 日,辭去上述職務後,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孫越南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儘快完成董事補選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孫越南先生及其配偶或關聯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目前,佳雲科技的索賠正在徵集中。受損股民是否符合索賠條件?索賠流程是怎樣的?股民朋友可聯繫《投資快報》股票維權諮詢、新聞報料渠道(微信:tz315-wh)。報社將組織專業的金融315團隊,爲廣大投資者提供的一站式諮詢服務支持,通過法律途徑及時挽回投資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