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婦外出鎖門...留2名幼子在家葬身火窟 過失致死判緩刑
去年10月間嘉義縣有對4歲、3歲姊弟因住家發生火警,疑還在熟睡中的姊弟倆逃生不及而葬身火窟,檢警調查,母親張女外出又鎖門留下2名幼子在家被嘉檢提起公訴。嘉義地院認爲張女疏於注意釀成悲劇,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0月,緩刑2年。可上訴。
去年10月16日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村一處三合院早上10點多發生火警,火勢全面燃燒、濃煙密佈,家長外出,因大門深鎖,消防員破門救出倒在臥室內3歲男童、4歲女童,送醫後仍不治。
檢警調查,2名幼童都因吸入濃煙陷入昏迷,無法逃生,造成身體大面積燒傷致死,起火處在客廳垃圾桶附近,原因應是有餘燼或火種引燃火勢;母親張女坦承是趁2名小孩熟睡出門,因住處曾遭小偷,門鎖換成密碼鎖,只要一關門就會鎖起來,擔心小孩亂跑,纔會關門,只是出門一下子沒想到會發生不幸。檢方認爲,姊弟母親張女涉嫌留6歲以下子女在家獨處,且發生火災造成死亡,明顯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張女身爲母親,竟獨留2名沒有自救能力幼童於屋內逕自外出辦事,也沒有預先安排任何在發生緊急事故時可即時照護或避免危險之人在旁照料,2名幼童因而無法逃離不幸身亡釀成悲劇,造成她及家庭成員蒙受喪親之痛,念及坦認犯行,育有6名未成年子女(含被害人2人),因一時疏失痛失愛子受相當打擊,然往者已矣,來者可追,張女仍須扶養照料其他4名子女而爲家庭重要支柱,且配偶何男不對她提起刑事告訴也同意給予緩刑。量處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
母親外出留2名幼子獨自在家,火災發生時無法逃離不幸身亡,母親被地院依過失致死判刑。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