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網站兜售名人個資給房仲業者 男子遭判囚1年4月
賣名人個資給房仲人員,男子遭判囚1年4月。(示意圖/達志影像)
男子蘇熠宸向房仲業者兜售民衆個資,分月繳、季繳、年繳,就可獲得帳號登入資料庫,查詢全國人民的個資,其中包括許多名人的個人資料;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將蘇男判刑1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3萬839元沒收。可上訴。
蘇男曾因任職不動產仲介從業人員,在2014年間非法蒐集取得安裝有大量全國自然人姓名等個人資料之「people」搜尋系統之筆記型電腦,並將其內之個人資料下載儲存在電腦中建置資料庫,他在2017年間因提供這些檔案予付費購買之仲介業者使用一案爲警查獲。
不過,蘇男持有儲存個人資料之「people」檔案未經警方全數查扣沒收,他因缺錢花用,利用其原有之「people」檔案及儲存硬碟,而與黃兆城(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6月確定)共同架設個人資料查詢平臺。
2人從2020年起,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暱稱「房仲開發幫手」、「小幫手」向不特定房仲業者兜售,以查詢每5筆個人資料,收費1350元至1500元,提供個人資料查詢平臺之網址,販售個人資料給房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