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國華、崇文街口 「停車再開」科技執法開罰了

嘉市國華街、崇文街口實施「停車再開」科技執法。(嘉義市警察局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市國華街、崇文街口實施「停車再開」科技執法,違規樣態。(嘉義市警察局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市國華街、崇文街口實施「停車再開」科技執法,違規情形。(嘉義市警察局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市國華街、崇文街口實施「停車再開」科技執法,拍攝到違規情形。(嘉義市警察局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市警局籲請民衆做好「停車再開」。(嘉義市警察局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國華街、崇文街口率先實施「停車再開」科技執法,經3個半月宣導,2月15日開始執法,市警局統計首日偵測到1330輛汽機車通過此路口蒐證範圍,其中有93輛汽機車未依規定停車再開,違規率7.0%,將以人工判讀後視違規情節裁罰,依車種罰鍰1800、1500、1200元。

嘉義市警察局指出,國華街、崇文街口是嘉義市無號誌易肇事路口,自2016年起會勘多次及研議改善方案,設置交通杆、反射鏡、劃設黃網線、延伸路口紅線,但仍事故頻傳。

爲有效防制事故發生,於去年10月26日在該路口建置「停車再開」科技執法,到鄰近學校、裡鄰發放宣導單、派警力到現場稽查及勸導,3個半月宣導期結束,2月15日起執法。

嘉市警局表示,針對93輛違規汽機車,會再人工審覈檢視,查明違規事實明確及樣態嚴重,則開單舉發,籲請用路人遵守停車再開的規定(停車觀察,認爲安全時,方得再開),避免發生路口碰撞事故。

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行經閃光紅燈號誌、非號誌化路口有停讓標誌、標字未停車再開,大型車可處1800元、小型車處1500元,機車可處1200元罰鍰。

嘉市警局也呼籲民衆開車行經無號誌路口,遇有「停」標誌或標線,停車1秒,觀察安全再通過,多一分用路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