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東區公託家園 被爆喂幼兒吃過期食品

嘉義市政府東區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遭爆料用過期20天的鮭魚餵食幼兒。(讀者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政府東區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遭爆料用過期20天的鮭魚、排骨煮成餐點喂幼兒吃,引發外界譁然,家園負責人梁姓主任3日已離職。市府4日晚間召開說明會,承包公託家園的「希望種子協會」鞠躬道歉,市府社會處表示,市府會持續追究相關責任並依《兒少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嚴懲,不排除將樑女列入不適任人員名單。

嘉市東區公託家園遭離職員工爆料,指該家園梁姓主任買超市打折的即期品、用過期的排骨、過期20天的鮭魚、煮燒焦的粥、在冰箱放1個禮拜的馬鈴薯絲做成蛋餅,用這些食物餵給孩子吃,此外,樑主任內部管理有問題,今年至今已有7名工作人員離職。

嘉市府社會處長李思賢表示,7月2日凌晨接獲訊息,當天上午會同衛生局稽查,發現確有少量過期商品,經確認這些食品多是工作人員儲放於櫥櫃中自用,未供給孩童使用;公託家園每日供應3次餐點,市府補助每人每餐45元,3餐共135元,經費是夠用的,以後將委由廠商統一供貨。

嘉市府衛生局表示,當天稽查到起司脆酥粉、五香粉、黑胡椒粒、白木耳(2種廠牌)、馬鈴薯濃湯(2種不同批號)、拉麪、肉鬆共9項食品過期,其中有1瓶肉鬆已過期半年;當天未發現爆料者說的過期冷凍鮭魚,而保育員說「逾期食品自用,未餵食孩子」,會進一步調查,若有違失,依《食安法》可裁罰至少6萬元罰鍰。

市府昨晚的說明會中,家長們質疑爲何會買即期食品,月初買的鮭魚分次使用到月底已過期還用?家長還認爲,這問題恐非1、2次,幼兒又不會反映,身體是否有異樣也非短時間內就會出現,「實在很擔心」。

李思賢表示,市長非常重視幼兒食安,指示「從重從嚴」處理,以後會加密稽查次數、也請家長留意幼童最近的身體狀況,必要時市府已請嘉義市醫師公會協助。

此外,新竹市一名家長控訴兒子在某私立幼兒園遭老師揮拳揍臉,整個人飛出去還流鼻血,市府教育處表示,確實接到通報已立即主動作爲,裁處該名教師4年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同時重罰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