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告示牌就能避難?臺中防災公園名不符實將重新檢視
臺中市議員黃守達15日表示,臺中市防災公園缺乏設施、空間配置規畫不實際等問題,要求建設局全面體檢。(市議員黃守達提供)
臺中市議員黃守達15日表示,臺中市防災公園缺乏設施、空間配置規畫不實際等問題,要求建設局全面體檢。(市議員黃守達提供)
近期地震頻仍,導致人心惶惶,臺中市議員黃守達15日表示,臺中市防災公園共計37處,但出現有部分必要設施缺乏、空間配置規畫不實際等問題,甚至多處爲一般公園加上避難收容處所告示牌,就搖身變爲防災公園,要求建設局全面體檢。
臺中市議會今進行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市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關心臺中市防災公園設備問題。
黃守達指出,防災公園是發生重大災害時,可作爲救災、指揮、重建、復原基地,更重要是能提供一般公園所欠缺的維生功能。目前臺中市防災公園分成全市型、區域型、鄰里型3個等級,需要有不同的必要設置設施。
黃守達說,他盤點規畫成防災公園的市民廣場、公益公園、半平厝公園,卻發現有部分必要設施缺乏、空間配置規畫不實際等問題。比如,市民廣場規畫的臨時垃圾場設在機電設備所在位置,物資器材倉庫配置在垃圾場旁;另半平厝公園安置災民的停留區未設在開闊草坪,而是在空間不足的涼亭裡。
黃守達批評,臺中市防災公園設置37處,但多是普通公園加上避難收容處所告示牌,搖身變爲防災公園,明顯是重量不重質;公益公園就是典型案例,當災害來臨,能否發揮防災功能備受質疑,建議參考新北市14張歷史公園,設置維生儲水槽、緊急發電機、沐浴區、座椅式爐竈等設施。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市民廣場的設計跟配置確實不太適當,另照明設施會架設,將再檢視防災公園指引及配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