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男友」揪她玩矇眼遊戲 「真男友」被判刑

「假男友」揪女子矇眼遊戲,「真男友」教訓色狼,被依傷害罪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張姓男子去年隨機打電話約砲,誤打誤撞認識住在高雄的女子小芳張男假扮小芳北上工作的男友,向她誑稱工作壓力大,想玩「矇眼遊戲」紓壓,而小芳竟也信以爲真同意,「辦完事」才知道受騙,憤而通知楊姓男友教訓張男,結果張男遭控性部分獲不起訴,楊男反而吃上傷害罪遭判拘役40天。

判決書指出,小芳和楊姓男友平時相隔兩地,彼此工作繁忙鮮少聯絡,2017年7月張男隨機打電話認識小芳,小芳以爲電話另一頭的張男是男友,2人一番噓寒問暖後,張便順勢對她謊稱工作壓力大,想玩矇眼性愛遊戲,小芳同意,張男8月前往小芳位在高雄的住處,與她發生性關係,離奇的是,小芳吃虧後竟還渾然不覺,完全沒發現與陌生人翻雲覆雨。

同月12日,食髓知味的張男再度假扮小芳男友,指示她必須矇眼在住處等候他,張男從臺北南下高雄,興沖沖直奔小芳住處,不過這次小芳沒有依照張男的指示矇眼,等到張男來到家中,發現對方竟不是男友,立即電話連絡楊姓男友教訓張男。

楊男抵達小芳住處,怒不可遏質問張男爲何冒用他的身分女友上牀,張男模棱兩可的回答讓楊男氣到抓狂,徒手以拔輪胎鐵具毆打張男,恫稱張男如果再不老實說就要讓他「斷手斷腳」,張男全身多處擦挫傷,報警提告楊男傷害罪。

小芳也對張男提起強制性交告訴,但檢方認爲張男約小芳矇眼性愛,沒有暴力脅迫或違反女方意願,予以張不起訴處分。而張男反咬小芳及楊男毆打他,北檢依傷害罪起張男,小芳獲不起訴。臺北地院審理時,楊男對犯行坦承不諱,遭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