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服務貿易制度型開放步伐

國際服務貿易分爲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基於設立外商投資機構而提供的服務貿易)和自然人移動4種模式。當前,負面清單模式已成爲國際高標準自貿協定在跨境服務貿易領域作出開放安排的一個主要方式。

近年來,我國創新服務貿易管理體制機制,分階段推動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服務貿易制度型開放步伐不斷加快。

一方面,負面清單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在商業存在領域,已通過制定發佈並持續壓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全面實施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大幅放寬服務業領域外商投資准入,不斷提升投資自由化水平。在跨境服務貿易(包括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領域,積極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按照境內外服務及服務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由過去的正面清單承諾逐步轉向負面清單管理。對於境外服務提供者以跨境方式提供服務的,統一列出國民待遇、市場準入、金融服務跨境貿易等方面的特別管理措施,大大提升了跨境服務貿易管理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也實現了負面清單管理對4種模式的全覆蓋。同時,我國積極推進在雙邊及區域經貿協定中應用跨境服務貿易和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例如,與新加坡實質性完成自貿協定升級後續談判,與新西蘭啓動自由貿易協定服務貿易負面清單談判等,充分激發了國際合作潛力。

另一方面,跨境服務貿易梯度開放體系形成。2021年7月,商務部發布跨境服務貿易領域首張負面清單——《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在交通運輸、金融等多個領域作出水平較高的開放安排,爲提升我國跨境服務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作出了有益探索。2024年3月,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發佈,標誌着首次在全國對跨境服務貿易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相較於全國版清單,自貿試驗區版清單特別管理措施更少,有利於發揮其先行先試和示範引領作用,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爲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累更多經驗,帶動全國服務貿易快速發展。

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建立,有利於實現全球資源優化配置,爲我國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海南版負面清單實施以來,在多個領域取得實際開放成效。在金融領域,外籍人士可在海南開設證券賬戶參與交易,已有證券公司聘請外籍證券分析師開展證券交易諮詢業務;在交通運輸領域,多艘來自境外的遊艇可自由進出海南的港口,不再強制要求向當地引航機構申請引航;在法律服務領域,已有海南律師事務所聘請外籍律師擔任外國法律顧問;在自然人職業資格領域,已有境外個人申請參加執業獸醫等資格考試。海南服務貿易規模快速增長,從2021年的288億元躍升至2023年的458億元,2023年服務進出口同比增長29.6%。海南版清單的實施,爲在自貿試驗區和全國範圍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奠定了實踐基礎。

值得一提的是,數字技術在服務業領域的廣泛應用,跨越了服務產品生產與消費不可分離的障礙,使得更多服務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當前,我國數據跨境流動管理體系日益健全,圍繞數據產品和服務,衍生出多種跨境服務貿易的新業態與新模式。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建立,將進一步促進人才、技術、資金等要素跨境流動便利化,爲境外服務貿易提供者進入中國市場提供更廣闊空間,爲國內服務業發展創造新機遇。未來,需多措並舉提升服務貿易發展效能。

一是進一步放寬跨境服務貿易限制。健全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繼續合理縮減負面清單,分類放寬重點領域市場準入。積極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在專業服務、金融保險、跨境電商、電子支付等領域,探索允許境外服務提供者直接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務。二是推動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落地見效。完善服務貿易制度型開放相關的法規體系,強化政策的系統性和集成性。鼓勵各地出臺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負面清單中管理措施對應的義務,如國民待遇、市場準入、當地存在等,細化特別管理措施,增加可操作性。三是健全風險防控體系。統籌發展與安全,構建金融、電信、醫療等重點領域風險預警機制,加強國際標準、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等重要信息監測。運用大數據等新興技術,健全與服務貿易特點相適應的監管機制,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曲維璽系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