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金融支農力度!金融監管總局今年首批兩會提案回覆公佈,均指向糧食安全、農業保險

財聯社8月14日訊(記者 彭科峰)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第一要務,服務農業生產也是金融業的重要使命。在2024年全國兩會結束近半年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層面的首批兩會提案回覆終於公佈,並“花落”農村和糧食安全領域。

8月14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對外公佈今年首批,共計四份兩會建議回覆文件,均涉及農業保險、糧食生產。

金融監管總局:高度重視農業保險產品供給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在回覆張雷明委員的提案文件中指出,金融監管總局高度重視農業保險產品供給。將會同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繼續加強對農業保險的政策支持,完善農業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提高農業巨災風險抵禦能力,持續爲我國現代化農業發展保駕護航。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指出,針對張雷明委員提到的“建立保險定損第三方評估機制”,金融監管總局會同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文件,擬對保險機構定損提出“鼓勵第三方機構參與查勘定損,確保定損結果公開、公平、公正”等具體要求。

對於張雷明委員提出的探索聯合購買保險的建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指出,按照《農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農業保險可以由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自行投保,也可以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單位組織農民投保。從法規層面看,聯合購買保險不存在法律障礙。如您所言,如果逐一對散戶進行承保理賠,確實面臨服務環節成本較高等問題。具體實踐中,廣大農戶尤其是散戶,大部分通過集體投保等方式購買農業保險,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業保險運行效率。

關於張雷明委員創新巨災風險分散方式和機制的建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指出,2024年2月,金融監管總局聯合財政部印發《關於擴大城鄉居民住宅巨災保險保障範圍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的通知》(金規〔2024〕2號),對於城鄉居民住宅,在現有地震災因的基礎上,將洪水、暴雨、颱風等自然災害納入保障範圍,並提升基本保險金額水平,不斷完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同批其餘三份回覆均涉及農業、農村 去年總局承辦提案建議563件

記者注意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同日還發布了對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3755號(農業水利類278號)提案的答覆、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4834號建議的答覆、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279號建議的答覆等三份文件。綜合來看,這三份文件也和農業、農村、農民息息相關。

針對胡培鬆委員關於提高種糧農民直接收入的建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回覆稱,近年來,金融監管總局持續印發金融機構支持“三農”工作的指導文件,不斷加大“三農”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探索對糧棉油等重要農產品供應鏈企業信貸服務有效模式。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戶信用貸款發放力度,加強對農村基層集體經濟組織的支持,合理提升縣域存貸比水平,爲縣域提供綜合化金融服務。

針對徐淙祥代表、王建偉代表、閆永志代表提出的關於修改完善農業保險條例的建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回覆稱,隨着我國農業高速發展,《農業保險條例》的一些規定已不能很好地滿足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建設農業強國的需求,有必要結合實際研究調整。經過多年發展,農業保險外部環境和內部運行也發生了重大變化。有的是執行層面的,需要通過制定細化規則、加大執行力度予以解決;有的涉及制度層面,需要通過建章立制調整完善。同時農業保險實踐中被證明行之有效、且具有可複製性的一些經驗做法,也需要通過立法方式予以肯定和推廣。同時,金融監管總局鼓勵保險公司深入挖掘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創新點,增加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產品供給,爲農業發展提供更全面、更充分的保險保障。

針對李小琴代表提出的關於修訂農業保險條例的建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回覆稱,目前,全國農業保險承保農產品品種基本覆蓋農林牧漁農業生產各個領域,爲投保人提供了全方位保障。除傳統成本類保險外,金融監管總局鼓勵保險公司加強創新,深入推進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協同中央財政加大農險保費“以獎代補”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因地制宜開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認真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不斷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機制,夯實農業保險法治基礎,加強農業保險監管,更好地發揮農業保險在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和促進鄉村振興方面的重要作用。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還表示,金融監管總局將積極協同有關部門,不斷加強政策引領,降低大戶融資成本、提升融資可獲得性,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切實發揮農業保險穩產增收的作用,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此外,財聯社記者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獲悉,2023年,金融監管總局承辦建議提案563件,其中,人大建議338件,政協提案225件。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問題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業改革開放、提升金融監管質效等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