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想退回高虹安落款獎狀 竹市府未回應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一審判刑7年4月。有家長向議員反映,指孩子曾拿到有高虹安落款獎狀,如今覺得晦氣丟臉想退回。藍綠白議員對此各表不同看法。新竹市府則未迴應。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林盈徹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近日跑行程時與民衆聊到高虹安的司法案判決結果,有家長稱孩子曾參加竹市的體育競賽獲獎,拿到有高虹安落款的獎狀,如今高虹安涉貪一審遭判刑,覺得丟臉、晦氣,希望能退回或換髮無高虹安落款的獎狀。

國民黨新竹市議員吳旭豐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比賽獲獎是個人成就,不會因爲獎狀上有誰落款就影響這份榮耀,且只要市長在任,獎狀上有市長落款都是標準行政作爲,尊重民衆對市長個人爭議事件表達情緒,但身爲民代不應藉此爲難行政部門。

民衆黨新竹市議員李國璋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對於民衆的各種看法與情緒都予以尊重,但不需無限上綱。

對此,至記者截稿前,新竹市政府未迴應。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臺北地檢署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原訂24日宣判,因颱風順延2天,26日上午宣判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