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完全沒喝酒」 李婉鈺控:員警嚼口香糖還踹我
記者徐政璿/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10月才因酒後與烤肉的民衆發生口角,事後鞠躬道歉並宣佈戒酒;豈料週二(28日)深夜又再酒後鬧事,揮掌打到員警,還搶密錄器。李婉鈺29日下午出面表示,她昨天完全沒喝酒,矮的那名員警嚼着口香糖上來勸阻,最後還踹她,「根本是穿着制服的流氓」,今天驗傷後,將對動手的員警提出告訴。
李婉鈺28日凌晨前往北市大安區正義國宅找前立委張碩文,疑酒後斷片,按了20多分鐘的門鈴,被鄰居報案妨害安寧,還揮掌打到員警。李婉鈺最後被上銬帶回偵辦,因涉嫌妨害公務,臺北地檢署訊後命5萬元交保。根據派出所長說法,員警在現場有聞到酒味,但因爲沒有駕駛車輛,所以沒有進行酒測。
李婉鈺29日下午在溪昆服務處受訪時表示,要先跟大家道歉,因爲這次的事件浪費社會資源,造成很多人觀感不好,其次要告訴大家,「我昨天完全沒有喝酒,我其實在跟一個女子(鄰長)在爭執,他辱罵我,我就過去問他你到底想怎樣」。
李婉鈺說,她跟女子在爭執時,兩名員警就上來,把她跟該名女子分開,兩位員警一高一矮,過程中雙方拉扯,矮的那名員警嚼着口香糖,最後還踹他,「根本是穿着制服的流氓」,因爲情緒太激動,「我就直接過去給他一拳」,就被因妨礙公務,帶到警察局。
李婉鈺指出,她當時對警員說有密錄器作證,但警員竟把密錄器往後放,結果她與警察推擠中受了傷,是警察先踹人才動手,她也露出自己手上跟膝蓋下方的瘀青,今天驗傷後,會對該名動手的警員提告。
對於警方宣稱她身上有濃濃酒味,李婉鈺不滿迴應,「那是他們(員警)的說法,爲什麼他們不用測的?」另外,被問到爲何要撕春聯,她回記者:「你怎麼知道是我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