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體育界有福了!政院通過企業贊助方案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體育選手有福了,政院會28日通過「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方案」,預期目標爲每年接受企業贊助的運動團體或選手達到50以上;企業贊助體育運動的總金額,達到新臺幣1億元以上。教育部體育署認爲,由政府媒人,企業做贊助,政府預算加民間資源,能夠達成政府、業者、選手3贏。▲行政院會28日通過「推動企業贊助體育運動方案」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中)會後轉述。(圖/記者賴於榛攝)鴻海集團10月17日宣佈贊助桌球金牌國手莊智淵,分10年期每年贊助新臺幣600萬元,金額總計會達到新臺幣6,000萬元,這項大手筆贊助,激勵體育署往企業贊助體育的方向訂定方案,試圖扮演企業與體育運動的「媒人」角色。體育署預計,每年爭取100家以上企業參與贊助;50個運動團隊獲選手獲得企業認養;10項以上運動賽事接受企業贊助;贊助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