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臺大頂樓地下違建逾200坪 議員批市府置之不理

該棟大樓綠色點以上明確是違建。圖/陳怡君辦公室提供

基泰臺大遭人檢舉從地下室到頂樓全部違建超過200坪,接獲陳情的臺北市議員陳怡君表示,該棟地上19層、地下6層大樓,在頂樓部分隔成兩大戶出租,上頭擺設鋼琴及健身房;地下室則放置洗衣機、桌椅等,顯然違法使用。北市建管處迴應,12月排定會勘,若爲違建,就會查報排拆。

陳怡君指出,大樓位於北市羅斯福路三段,發造日期爲民國102年1月,但房屋頂1層、頂2層、頂3層平臺,皆爲新增違建;地下停車場同樣處處可見違建結構、離譜隔間,住戶從民國111年12月陳情,從違建紀錄上看來,北市府函請違建人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改善紀錄中,市府讓基泰臺大展延1年改善,然而,直至今日遲遲未有動作。

陳怡君引述住戶說法,疑似管委會找來結構技師簽證稱安全無虞,但住戶質疑,雖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下可由土木技師簽證即可,但基泰臺大該棟大樓超過36公尺,加上二次施工擅自變更增加樓地板重量達160噸,依規定須結構技師簽證,基泰臺大欺騙住戶,只找土木技師簽證。

她說,就連市府要上頂樓稽查,也疑似遭到管委會阻擾查處,痛批基泰在大直崩塌發生後,被市府下令所有建案停工,如今再被抓包「已完工的竟是違建」,也質疑市府難道要發生工安,纔會重視陳情人檢舉函。

爲此,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回應,該案尚未簽結,會再進行會勘。建管處補充,依據議員提供的影片、照片事證,要求房屋所有權人進行會勘,已訂12月11日辦理,若判定爲違建,會進行查報並拆除;若不願配合會勘,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怠金5千元至3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

頂1到3樓違建的健身房。圖/陳怡君辦公室提供

地下停車場也處處被隔間。圖/陳怡君辦公室提供

頂1到3樓的違建,上頭鋪張華美的建築,擺設一架鋼琴。圖/陳怡君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