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祥豐營區官兵9傷爆炸案!查無疏失基隆地檢簽結

基隆市祥豐營區去年7月發生迫擊炮炮彈爆炸案,造成9名官兵受傷,基隆地檢署日前全案簽結。(張志康攝)

去年7月發生在基隆市祥豐營區迫擊砲彈爆炸案,釀9名官兵受傷。案發後,全案由基隆地檢署介入調查,經過軍檢各方的調查後,查無人員疏失,日前全案簽結。

位於基隆市祥豐街的祥豐營區,隸屬於陸軍六軍團三支部,去年7月24日下午3時許,在執行彈藥檢分作業時,一枚正在處理中的120迫擊炮炮彈突然發生爆炸,造成在現場的9名官兵分受輕重不一的傷勢。其中,距離炮彈最近的兩名官兵傷勢嚴重,甚至部分截肢。

案發後,基隆地檢署接手全案調查,檢察官將該批迫擊炮送交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鑑定。中科院鑑定後認爲,該批炮彈是在1989年間製作,因爲長期運儲及受到環境溼度影響,可能使引信與承座間隙產生浮藥。另一方面,也確認官兵在執行檢分作業期間,並未發生迫擊砲掉落在地或碰撞等情形。

檢方依中科院的鑑定,研判浮藥的藥性敏感度在長期溼度變化下而提升,在彈藥的搬運過程中,或多或少都對炮彈施以部分外力,進一步誘發爆炸風險。檢方認爲,難以歸責搬運的官兵,且查無其他證據足以佐證有其他人員疏失。

另外,由於《刑法》的傷害罪追訴期爲事發後6個月,基隆地檢爲慎重起見,一直等到法定追訴期滿,當天受傷的9名士官,沒有提出傷害罪或過失致重傷害罪告訴,纔在1月25日將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