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迷你屋僅2.7坪 行政執行署拍定創「最小建物」紀錄
基隆一名林姓義務人因積欠地價稅及房屋稅,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林名下的2.7坪迷你房。最終由曹姓民衆以底價64萬元應買,創下宜蘭分署拍定最小建物紀錄。(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一名林姓義務人近20年因積欠地價稅及房屋稅共12筆,合計達44579元,基隆市稅務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但林名下仁愛區公園街的房屋僅2.7坪,還被打通隔壁宮廟,三拍程序都無人出價競標,最終在公告應買程序,由曹姓民衆以底價64萬元拍定,也創下宜蘭分署拍定的最小建物紀錄。
宜蘭分署表示,林姓義務人滯欠2006年度至2023年度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共12筆,累計達4萬4579元,基隆市稅務局最終移送宜蘭分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官李敍恆指出,該署受理後,調查林姓義務人名下可供執行之財產,發現僅剩下基隆市仁愛區公園街才2.7坪的「迷你屋」。但當執行人員入內查封時,卻發現該建物與隔壁用被當作宮廟的建物相通,牆上還貼有香客捐獻名單,照理來說一般人應買意願較低。
法拍程序啓動後,第一拍底價100萬元,但直到三拍程序都沒有人買,宜蘭分署仍積極行銷,於拍賣程序開始前,即以「宜蘭分署拍賣史上最小建物」加強宣傳,吸引民衆來電詢問。
最終12日由曹姓民衆於三拍後的「公告應買」程序中,以底價64萬元聲明應買並繳足全額價金順利拍定,因此林姓義務人滯納近20年之房屋稅、地價稅將可全數受償。
法界人士表示,法拍屋於第三次拍賣都無人購買時,即進入所謂的公告應買程序,期間有3個月,價格會維持第三拍的拍賣底價,在此程序若要購得法拍屋,好處是不需要加價競標,但要「搶時間」,以最先遞狀者成爲應買人,不必投標,也不用進入第四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