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談司改 籲將廉政署升級

陳宏達暢談司改。(黃靖惠攝)

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和媒體暢談相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議題,他認爲應該將廉政署的層級,提升至檢察機關的高度,改革整體肅貪體制,效度纔會提升。

臺灣廉政署主要工作在於預防貪腐、肅貪,但現今位階與司法警察無異,都沒有辦法主動發起偵查,需要先向檢察官報請再發動偵查,與香港廉政公署偵辦操作模式相比,整體效度就差很多。

他認爲,廉政署近年辦理案件都較低層級像是學校營養午餐案、盜領加班費等,若能提高廉政署的層級,就能加效度、強化預防及整肅工作,不要再只網住小蚊子,而讓大雄蜂衝破法網,應着眼大貪大腐案件,避免淪爲「紙老虎」。

不過他說,香港廉政公署無論在人力的挹注人力,還是實施的制度層面都「玩真的」,反觀臺灣人力及制度層面處處受限,整體還不夠完善,所以效度未真正呈現出。

至於外界常謠傳檢察官有「辦綠不辦藍」選擇性辦案問題,他笑答,「自己並不認同這種講法」從蔡英文宇昌案、林益世涉貪等案件得知,檢方對於外界疑慮都條列式解答能釐清真相。

他說,大多時候政治人物爲達成某種目,向外界營造出一種「辦綠不辦藍」講法,也凸顯出政治人物不重視檢調單位,才製造出不負責任的一種假象。

面對媒體詢問妨害司法公正罪效用何在,他解釋,妨害司法公正有時不一定是媒體,他認爲應該着眼於政治力及政治人物的不當干預行爲,並認爲有時媒體的第四權反而能加速促成真相,真正該着眼焦點要放在政治人物身上。

他說,妨害司法公正罪還是應該要立法,但目前要立法還是有難度,立法後或許就能減少「有權判生無權判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