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年化配息率 6月起禁揭露

國人買基金最關心股息高低,投信業者以往在行銷上也經常以「年化配息率」爲號召,但這種方式六月起將不復見。投信業者透露,金管會已在今年一月正式發函全體投信業者,要求在六月之後,投信業者所發行的基金將全面禁止揭露「年化配息率」;至於今年上半年爲新制上路前的緩衝期。

儘管新制六月才上路,但不少投信業者近來已在基金商品主動停止揭露年化報酬率。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投信業者可以揭露單次的息率,但不能直接提出年化報酬率,以避免投資人對息率有錯誤的認知。投信業者說,主管機關今年初發函的新規定,不只六月以後募集的新基金不得揭露,新制上路前發行的基金也得比照辦理,而只能提供公式由投資人自行計算年化配息率。

業者指出,金管會今年初關於息率揭露的規定,主要有兩重點,首先,揭露單次息率時,不論是否爲高股息基金,都必須把包括成分股的配發股息、處分成分股所實現的資本利得、以及平準金等三種成分比重交代清楚,而且在收益來源以上述的先後順序進行;其次,只能揭露單次息率,不能直接揭露年化息率,以免市場環境發生重要變化時,投信業者的年化息率揭露反而給了投資人錯誤的期待。

舉例來說,倘若業者是發行季配息的ETF商品,第一季因爲股市狀況佳,因此息率有百分之五,但第二季可能因爲市場豬羊變色,使處分成分股的資本利得縮水,實際息率只剩百分之三,第三季甚至只剩百分之一,若最初揭露的年化報酬率爲百分之廿,將導致投資人產生錯誤期待,引發投資爭議。金管會爲了避免這種問題,纔出手建立息率揭露的新規範。

據瞭解,目前市場上大多數的投信業者所發行的基金,尚未完成關於息率揭露的作業,在六月底之前全部都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