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報廢竟DIY大牌還繼續騎!男子下場曝光

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僞造機車大牌,基隆地院判處他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張志康攝)

近年來國內逐漸有DIY的風氣,基隆一名男子的機車已經申請報廢,卻自己上網買壓克力材料自行加工製造大牌,還懸掛騎乘,企圖矇混過關。不料今年2月遭警方查獲,並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起訴。日前基隆地院宣判,陳男犯《刑法》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中指出,陳姓男子明知其機車已經報廢,卻上網購買壓克力等材料,僞造出一面大牌,並將其懸掛在機車上,企圖矇混過關,繼續騎乘。今年2月間某日深夜,陳男讓不知情的林女騎他的機車去加油,林女騎乘途中遭警方攔下,當場查扣僞造的車牌。

警方循線查出這部涉案的機車是陳男所有,便通知陳男到案說明,經警方初訊後,將全案依涉犯僞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基隆地檢署在偵辦後,認爲事證相當明確,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基隆地院法官認爲,機車的牌照具公文書之性質,屬刑法第212條所列之特許證之一種,因此認爲陳男僞造車牌的行爲,觸犯了《刑法》第216條、第212條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陳男明知車牌是僞造的,還漠視法令懸掛車牌上路,妨礙監理機關對車籍之管理、警察機 關對道路交通稽查之正確性,審酌陳男告坦 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素行、教育程度、 經濟狀況等狀況,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