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警要求停止防疫稽查勤務 警政署強調取締依法有據
針對有基層員警認爲警察取締民衆未戴口罩於法無據,要求停止所有警察防疫稽查勤務,警政署21日表示,警察除擔負治安維護的責任,也是國家防疫陣容中不可或缺的成員,時值疫情嚴峻期間,更需與其他行政機關戮力同心,來完成各項防疫工作。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也要求各部會應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並要求警政署針對民衆外出未戴口罩、室內外活動人數超過指引規範,及應歇業商家繼續營業等狀況落實執法。
警政署表示,依行政程序法管轄權規定,警察機關逕行查報並製作調查筆錄後移送主管機關處理,系屬對於違反行爲之舉發,並未逕爲裁罰行爲,尚無違反行政程序法。
警政署已通令各地警察局依據「轄區特性、防疫需求、勤務衡酌」等因素,執行因地制宜的防疫稽查作爲,警政署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第38條、第41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明定警察具防治傳染病的任務,併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編組成員,自有依法配合指揮官各項防疫措施的義務。
其實,不僅只有警方要取締民衆未戴口罩,北市衛生局也授權市府其他單位,若主管的範圍內發現民衆有未戴口罩、羣聚等違規行爲,各單位都可直接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