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前自曝外遇 愛妻「壞壞同學」12次 尪硬吞辦完後怒告

婚宴前自曝外遇,愛妻「壞壞同學」12次,尪硬吞辦完後怒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投一名人夫阿偉(化名)某日下班回家後發現妻子情緒低落,經詢問後妻子才坦承與同學外遇,並和小王發生12次性行爲,由於被對方催討約會費用,承受不住心理壓力,最終選擇認錯,而當時夫妻倆即將補辦婚宴,臥病在牀的奶奶也很期待婚禮,阿偉只好先忍下來,等事情都處理好了,對妻子、小王提告侵害配偶權;法官最終判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阿偉(化名)主張與妻子2018年12月25日結婚,並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約2021年底,他發現妻子態度越趨冷漠、在家中用手機通話、打字聊天時,均會刻意遮遮掩掩,或故意閃躲他的目光,去年11月初某日,他工作結束後回到家中,妻子突然間心情低落、沉默不語,在他追問之下,妻子才坦承實際上自2019年12月底,她即與小王發生婚外情,並在2019年12月至去年1月間發生12次性行爲。

阿偉表示,妻子回臺北孃家時,即會與小王約會並前往旅館發生性行爲,妻子也提供2人對話紀錄向他認錯,表示小王不斷向她索討兩人交往時付出之金錢,她已無法承受內心之壓力與煎熬,而小王身分是妻子的舊識同學。

阿偉透露,當時2人準備補辦婚宴,他不知該如何強顏歡笑面對親友,但因奶奶臥病在牀,他希望奶奶看到婚禮,所以選擇先隱忍,等到事情處理完再來考慮怎麼處理2人感情婚姻,他內心之傷害已無法磨滅,現亦因此罹患焦慮及憂鬱之障礙症,更因此夜不成眠,妻子與小王共同侵害配偶權之行爲,確使他的人格、精神遭受嚴重打擊及痛苦,非三言兩語所得比喻,因此提告求償50萬元。

法庭審理時,人妻證實與小王開房日期、地點均正確,也同意丈夫之賠償請求。

不過,小王出庭時辯稱,阿偉所述全與事實不符,單憑對話紀錄無從認定他有與人妻爲性交或逾越一般朋友情誼之行爲;況且2人今年4月間,已公開對外舉行婚宴,阿偉在婚宴上還自創歌曲給人妻聽,顯見2人恩愛親密情切。

不過友人出庭證稱,人妻是他弟弟的高中同學,是因爲人妻才認識小王,有一次他和人妻要去臺北,結束之後下大雨,人妻問小王能不能順便載她去捷運站,那時候才知道小王綽號,「他們那羣高中同學都是這樣叫他的」;他也與2人一同出遊過,2人是睡同一間,出遊時就像情侶一樣,牽手、抱在一起。

法官認爲證人與雙方並無親屬關係,均爲友人,應無冒僞證罪之風險而故爲2人不利之證述,因此採信其證言。

法官認爲2人曾於2021年3月14日、同年4月17日一同出遊時,均是住宿於同一間房,但當時女方已有婚姻關係存在,男方亦知悉此事,縱使難證明2人有性行爲之發生,但顯已逾越結交普通朋友之正常往來,亦非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核屬不法侵害阿偉配偶權,且達情節重大之程度甚明,因此判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