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面放開購房落戶
10月25日,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調整穩定居住入戶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惠州市將進一步拓寬落戶渠道。即凡在本市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非戶籍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遷入戶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隨遷。
通知說明,申請遷入戶口的人員需符合上述落戶條件,且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申請人應按照《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入戶業務辦理規範》要求,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如實提供相關審覈材料。如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作出虛假承諾,提供變造、僞造或虛假材料的,經公安部門審查覈實,終止其入戶申請辦理;已經入戶的,公安部門按照戶口管理有關規定予以註銷,將戶口退回原戶口遷出地。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