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套利者:利用經營貸投大額存單?

本報記者 楊井鑫 北京報道

伴隨着銀行小微企業經營貸款利率越來越“卷”,市場上已經出現了利率倒掛現象,這給了一些投機者可乘之機。在一些網絡平臺上,部分網紅和財經主播爲了流量,慫恿粉絲們以抵押房產形式向銀行申請小微企業經營貸,並將貸款所得資金購買銀行大額存單,從而實現無風險套利。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爲了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監管一直要求銀行在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方面穩中有降。目前市場小微企業抵押經營貸的利率約3%左右,部分銀行利率能夠低至2.85%。而一些中小銀行五年期的大額存單產品利率在4%以上,這其中就有接近1.2%的無風險套利空間。但是,這種套利行爲屬於貸款資金的違規使用,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銀行應對小微企業經營貸資金的用途加強把控,避免資金空轉,從而破壞小微企業的融資生態環境。

利率倒掛

“小微企業貸款享受政策紅利,而普通老百姓也是能夠從中分一杯羹的。”近日,某網絡平臺上的一位主播分享其相關操作。

按照該主播的說法,老百姓可以找一家朋友的小微企業入股(包裝成企業),將名下的房產以抵押的形式向銀行申請經營貸款,而貸款利率能夠貸到3%以下。然後,再將貸款資金購買銀行大額存單產品,部分中小銀行或民營銀行五年期的大額存單產品年化利率接近4%,這其中的套利空間在1.2%。“一套價值500萬元的房產,一年的無風險收益就能夠有6萬元。”

“很多人一年的收入也就10多萬元,這樣簡單的操作輕輕鬆鬆就能多收5萬—6萬元。”該網絡平臺主播稱。

記者注意到,這樣薅羊毛的套路實際上並沒有太多限制。換句話說,如果個人名下有多套房產,是可以多次重複操作,尤其是家裡房產價值較高、固定資產較多的個人,超過1%的無風險收入很可觀。

那麼,這樣的無風險套利到底可行嗎?記者在北京地區調查發現,目前銀行鍼對小微企業的抵押經營貸利率多數在3%左右,也有低至2.85%,但是申請的條件比較苛刻。

一家國有大行的網點客戶經理告訴記者,企業抵押經營貸目前的最高額度是1000萬元,抵押房產價值打7折,主要依據企業的流水、納稅收入等材料,貸款利率能貸到3%。

一位市場人士則向記者透露:“一些地區政策上對小微企業融資有貼息支持,你也可以找一些當地的企業,然後進行操作。不同地區政策上會有不同,有的地區只針對小微企業首次貸款(有貼息支持)。”

對於市場上存款利率,近期各家銀行都在陸續下調。從調降幅度上看,存款利率降幅在10個至60個基點之間,而有銀行大額存單利率下調了70個基點。比如,柳州銀行2月21日公告顯示,該行調整了定期存款產品執行利率,其中一年期定存利率由2.25%下調至2.15%,三年期定存利率由3.4%降至3.2%,五年期定存利率降幅最大,由3.8%下調至3.2%。此外,公告還顯示,該行五年期個人大額存單下調70個基點至3.25%。

“近期市場上銀行存款利率都在調整。但是,春節前有中小銀行的大額存單利率能到4%,不少年化利率在3.8%—3.9%。”上述市場人士表示。

記者在遼寧振興銀行的手機App上看到,該行的五年定期整存整取存款產品“振惠存5年”利率爲年化3.6%,暫時線上沒有顯示在售的大額存單產品。

深圳一家地方銀行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該行在春節前推出過一款五年期大額存單產品,利率是4%。銷售很火爆,基本就是一搶而空。“這種產品是有額度的,也不是隨時都有。客戶投資熱情很高。”

該負責人表示,高息的大額存單產品供不應求,銀行會給一些老客戶留一些額度,提前預約上。“爲什麼這種產品火爆?這種產品可以說是無風險產品種裡收益最高的產品了。”

一家券商首席銀行業分析師表示:“小微企業經營貸利率和銀行五年期大額存單利率確實存在倒掛現象。如果期限能夠控制得好的話,確實在操作上是能夠實現無風險套利的。”

據該分析師介紹,目前市場上銀行存款利率仍有進一步下降空間,這也會影響到大額存單的利率。總體上看,存貸兩者之間的利差會逐步縮小,套利的空間也會隨之越來越小。

記者瞭解到,2月20日前後,至少有20家左右中小銀行發佈人民幣存款掛牌利率調整通知。主要涉及城農商行、村鎮銀行,多數銀行均採取的是“遠降近升”的策略。在山東、湖北等一些城市,大額存單的銷售持續火爆,但利率已經明顯下降,有的銀行五年期大額存單產品利率已經調至3%左右。

風險隱患大

“雖然套利操作上是可行的,但是難度也不小。”上述市場人士認爲,這種以房產抵押做經營貸投資銀行大額存單的做法,核心邏輯是貸低息的貸款,購買高息的產品。“通常大多數人也很難拿到低於年化3%利率的經營貸,這對企業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同時,高息的大額存單產品也比較走俏,尤其是在4%左右的產品也沒有那麼容易買得到。”

“如果普通人名下有企業或者親戚有企業稍好一點,否則包裝企業申請貸款也是有一定成本的,這些因素都會減少套利的收益。”該市場人士表示。

上述券商首席銀行業分析師認爲,這是一種資金空轉行爲,在金融體系中不創造價值,也不符合政策大方向。“這種操作方式看起來很美好,但是也不是完全沒有風險的。”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研究員董希淼認爲,通過經營貸或消費貸騙取貸款資金用於投資理財首先就是一種違法行爲,違背了信貸管理中的相關規定,同時也有可能觸犯法律,即騙取貸款罪。在最近監管剛剛正式公佈的貸款管理“三個辦法”中,均對挪用貸款資金違規改變貸款資金用途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銀行一旦發現這種行爲,是可以按照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追究法律責任的。同時,這也可能影響個人信用。如果計入個人信用記錄之中,就會在徵信中留下污點。

“從這種套利行爲上看,會破壞當前小微企業的融資生態環境。”董希淼認爲,小微企業經營貸利率比較低的原因是國家要通過優惠政策扶持小微企業。這部分資金的用途是要用於這些市場主體恢復生產、擴大生產的。對於這種普惠類的貸款,銀行也在不斷地減費讓利,才能讓這類貸款利率維持在一個很低的水平。如果這部分本來用於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信貸資金被挪用購買理財產品,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就會大打折扣,也無助於宏觀經濟加快恢復回升。

董希淼還認爲,對銀行來說,應該加強信貸資金流向的監控。監管部門也應該加強檢查,杜絕這類行爲在市場上大行其道。而網絡平臺則應該加強對信息發佈的審覈,像這種類似違法違規的信息,應當進行屏蔽刪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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