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空間恐攻 以色列食髓知味

(圖/路透)

以色列針對黎巴嫩真主黨啓動攻擊,經遠端遙控讓無線裝置爆炸,造成至少37人死亡,數千人受傷,聯合國人權事務辦公室指責遙控引爆通信設備的行爲違反國際戰爭法。在此攻擊案要分清楚的是,以色列的自我防衛權力屬於使用武力本身的權力,但國際戰爭法的規定則是「戰爭中」行爲的限制,兩者內容和特質有別,以色列雖有自我防衛的權力,但不代表使用武力的權力在執行方式上沒有任何限制。

但正因以色列建國以來所處環境特殊,這次爆炸破壞便觸及國際法的根本糾結:即在缺乏共識的部分,存在着法律內容的不明確。最經典案例便是國際法院1996年於《有關使用核子武器的諮詢意見》指出,國際法並未明確禁止或准許核武的使用。無明確法律規定的後果確實困擾着國際社會,這讓秩序的穩定只能依賴各國的理智。當時國際法庭基本上認爲「國家不可以使用核武」,卻也指出國家在生死存亡關頭爲實行自衛的極端情形下可使用,因此國際法沒有絕對禁止使用核武。因此,若以色列辯護其在建國後一直處於生死存亡關頭,「法律無解的局勢」便能給以方的策略打造辯護空間。

這種灰色空間辯護,不僅是爲說服國際社會,分裂回教國家的聯合,更也注重美國的態度。如果以色列意圖鞏固美國的支持,在闡述軍事行爲時就必須創造美國執政者在國內、外替以色列辯護的空間,讓美方得以在外交政策及武器補給繼續給予支持。

與此同時,以色列此次攻擊計劃從政治層面而論,以色列自去年10月後多次測試中東回教國家的立場,其中包括伊朗在4月的報復行動發射幾百枚飛彈後就不了了之;7月31號以方越界伊朗刺殺哈馬斯領導人伊斯梅爾‧哈尼亞,伊朗當局遲遲沒有實行報復行動。因此,以方已成功多次刺探各國家的迴應,以此調整攻擊的力道,有助於在此次遙控爆炸準確地啓動「各回教國家能夠容忍」的恐怖攻擊。

尤其,以色列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回教徒在21世紀最擅長的恐怖主義打擊真主黨,必定對真主黨與回教國家留下相當的恐懼,以達到震懾效果。

以色列此次在灰色空間操作恐怖攻擊,雖無法排除接下來中東紛爭是否將超乎原先的估計,但這令人聯想到過去以色列從綁架並處死德國納粹艾希曼的天誅行動,到入侵烏干達恩德培國際機場的反劫機行動,可看出以方運作法律灰色空間已愈趨成熟,有助於在資源有限情況下,藉此不對稱手段創造利己的局勢。(作者爲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現服務於德國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