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見港府官員 美須獲陸批准
港媒27日披露,大陸要求美國駐港外交官若要會見港府官員或是任何教育機構以及社團人士,都必須獲得大陸駐港公署同意。圖爲陸外交部駐港特派員謝鋒。(中新社)
陸美外交戰再度升級,港媒27日披露,因日前美國限制大陸外交官在美行動,大陸對此作出反制,要求美國駐港外交官若要會見港府官員或是任何教育機構以及社團人士,都必須獲得大陸駐港公署同意。消息傳出後,有香港政界人士表態,日後在見美國外交官前,將詢問對方是否已經獲得大陸外交部門批准。
《南華早報》披露,大陸官方要求美國駐港外交官若要會見港府官員或是任何教育機構以及社團人士,都必須獲得大陸駐港公署同意。而此舉被認爲是大陸針對美國外交官活動範圍採「許可制的報復」。
報導提到,必須報備的會面範圍包含官方、私人、社交以及視訊會談,且含括任何公私立的教育機構及其所屬人員的所有形式會面。
對此,香港自由黨黨主席鍾國斌表示,自己在2周前被大陸外交部告知,要求美國駐香港總領事若要會見香港政黨人士,必須事先報備覈准;因此他將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與他會面一事知會大陸駐港公署,公署則建議稱現階段不適合與美國駐港官員會面。
不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嶽橋和樑家傑卻稱,並未接獲相關通知。樑家傑另表示,若接獲美方官員邀請會面,會詢問對方是否已獲得大陸外交機構同意,否則他不會赴會。
這起陸美互相限制外交官行動的外交戰,起因自本月11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對大陸在美外交官實施「活動建立許可制」,要求大陸駐美官員若訪問任何美國校園或地方官員,都必須事先取得覈准,在使館或領事館外的地方舉辦50人以上活動,都必須向美國官方做報備。當時蓬佩奧表示,相關限制是由於大陸在美國進行密集的間諜行動,甚至可能擴及大陸駐紐約聯合國總部的外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