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10年警察誤射農民導致癱瘓,法院判決不當,兒子大怒連捅4人

父親被警察射傷導致癱瘓後,身爲兒子的他因爲不滿法院判決,選擇連捅四人緩解心頭憤懣。

是什麼讓他變得如此偏激?四名受害法官難道真的就到了罪無可恕的地步嗎?

一、被射傷的父親

1994年以前,王強的父親王樹文算是村裡人人羨慕的存在。

憑藉着過人的能力,他在別人還忙着打工的時候,就擁有了一家麪粉加工廠,每年都能夠創下七八萬元的收益。

要知道那可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七八萬元已算得上是不小的數目。有着這樣能幹的父親,王強的日子過得自然不錯。

然而也正是因爲這些錢,王樹文染上了嚴重的賭癮,一旦有空,他就會和幾名朋友聚集在一起打牌賭博。

1994年的臘月二十八,不顧當地警方此前再三警告,王樹文與一些員工湊在一起玩起了骰子,結果自然是被抓了個正着。

來到警局後,考慮到王樹文的行爲已經涉及到了組織聚衆賭博,警方對着他就是一頓批評教育,還給他開了張兩千元的罰單。

雖說有錢,但王樹文覺得這罰的錢也太多了,於是他便找了個藉口暫時回到家中,打算託人說說情,到時候少交一點罰款。

可就在2月28日晚上,一輛警車突然來到王樹文家門口,看樣子似乎是要來催王樹文繳納罰款的。

見狀,反應迅速的王樹文當即選擇從後門逃跑,不料在王家後門處,早就有警察在那裡埋伏着了。

不等王樹文反應過來,一名叫做李賀田的警察便直接將他摁倒在牆上,命令他千萬不要輕舉妄動。

只是雖然王樹文聽了這話沒有掙扎,但李賀田手中的槍卻在此時意外走火,打斷了王樹文的脊椎。

在這之後,王樹文就從一個意氣風發的生意人變成了癱瘓,生活幾乎無法自理。而他所開設的麪粉廠,也因爲失去了廠長而宣告倒閉。

看家中出了如此變故,王樹文的妻子段巧雲哪裡會忍氣吞聲。憤怒的她很快就來到公安局,要求他們必須給自己一個說法。

考慮到李賀田是在執行公務時意外擦槍走火的,法院最後免除了對他的刑事處罰。又經過一番商討,公安局提出願意以十七萬元爲補償了結此事。

二、令人意外的發展

十七萬元在當時無疑是一筆鉅款,看有這麼多錢財可拿,公安局方面的態度又十分誠懇,王樹文的妻子便同意了在民事調解書上簽字。

然而,再多的錢財都無法換回王樹文的健康。看着癱瘓在牀上的父親,親眼目睹了警察李賀田手槍走火全過程的王強,心中逐漸變得陰暗。

由於父親的癱瘓,王強失去了過往無憂無慮的富裕生活,只能奔波在各大工地做苦工賺錢。

每當工作時,王強都會忍不住想象假如父親沒有出事,自己怎麼會淪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其實也無怪乎他產生這樣的想法,畢竟成績優異的他原本也有在河北師範大學完成學業的機會。

當年,王強順利被該所大學給錄取了,可就因爲他的弟弟選擇當兵,家中失去了經濟來源,他不得不輟學回家掙錢養家。

那麼,此時的李賀田處境又如何呢?

一次偶然的機會,王強了解到其實當年被開除的李賀田又一次迴歸了警察隊伍,並且已經當上了派出所所長。

這個消息讓王強十分震驚,他怎麼也沒想到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導致自家破產的仇人的李賀田,竟然能在傷人後升職。

一氣之下,他再次來到公安局,質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在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後,他還選擇再次上訴。

看王強如此執着,當時的公安局局長也覺得此事存在不妥,於是他就提出,可以讓王強去警校讀書,言下之意就是會給他安排一份工作。

可面對這一誘人的要求,王強卻怎麼也不肯同意。他認爲如果答應了這一提議,就是在用父親的健康來換取前途。

接下來的日子裡,他依然如同往常那樣,靠在縣城內開三輪車爲生,與此同時,他也在積極準備着上訴。

三、連殺四人,判處死刑

事實上,不止是王強,王樹才與妻子也從未停止過上訴,只是他們始終都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因爲距離當年一案過去的時間實在是太久了,王樹才又沒有相關的材料,按照我國相關規定,法院自然是無法受理此案件的。

2005年時,王強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賀田必須賠償他們一家一百多萬元。

起初,當地法院以此案時間過長,已經過了追溯期限駁回了上訴,不過在來到河北市最高人民法院後,此案終於能夠得到審理。

不僅如此,他們還給王強開了一張轉辦函,以證明此案確實是需要進行審理的。

握着這張轉辦函,王強宛如看到了希望,很快,激動不已的他就來到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希望法官李麗來處理這件事情。

但要知道,當年的王強母親已經簽署了諒解書,綜合種種因素下來,身爲法官的李麗還是沒有受理這起案件。

同時,公安局方面也給王樹纔打來電話,告訴他說如果他們同意放棄申訴,縣裡每個月就會給他們發放低保以及每個月六百元的貧困補助。

在實打實的利益面前,王樹才和妻子自然是同意了,可王強卻還是固執地不肯答應。

說句實在話,此時的王強精神已經出現了問題,可惜包括他自己在內,沒有一個人察覺到這一點。

想到自己一家窘迫的處境,想到始終得不到滿意結果的法院審理結果,王強最終抄起尖刀,直衝法院而來。

就這樣,法官李麗以及她的三名同事被殘忍捅傷。

2011年6月,由於造成了兩名法官重傷,兩名法官輕傷的慘案,王強被以故意殺人罪的罪名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由於他的報復行爲,王樹文夫婦的日子反而比此前更加難過。而他所期盼的百萬元賠償,也徹底成了不可能。

四、相關知識小科普

像是他這種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意思是兩年之後再舉行死刑嗎?

不是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能得出來,一般來說死刑分爲兩種,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是給犯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並且也是給他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其中的教育意義不言而喻。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內容是這樣的,如果在緩期的兩年之內表現良好並且沒有額外犯罪的話,在兩年之後就能減刑成爲無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的話還能在兩年之後減爲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但是相反的是假如是在此期間觸犯了其他的罪的話,就應該被立即執行死刑了。

而且能夠看得出來就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說明這個犯人的社會危害性以及主觀惡性並不算特別強。

而他觸犯的還有賭博罪。

根據相關規定能夠知道,賭博罪就是指以營利作爲主要的目的,實施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

因爲賭博罪不僅會使人的身心成癮並且還可能會產生很多相關的下游犯罪,因此對於賭博罪來說就應該進行嚴厲懲治,不僅是對犯罪分子起到懲戒作用,同時也是對於其他犯罪分子的震懾。

這能夠引起的下游犯罪還有盜竊罪。

根據相關的規定能夠得出,盜竊罪指的就是使用盜竊方法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行爲。

但是盜竊罪是比較溫和的手段進行對他人財物的佔有,而搶劫罪就是指使用暴力手段進行非法佔有。

盜竊罪是可以轉化成爲搶劫罪的,也就是在盜竊途中被人發現,結果進行暴力反抗抓捕的活動時候,盜竊罪就會變成轉化型搶劫,因爲這個時候行爲人的主觀惡性就更強烈一點,而且社會危險也明顯的增加了,因此危險性更強。

搶劫罪的話根據相關規定能夠知道,就是使用暴力或者脅迫方式強行佔有其他人的財物,而目的一定是出於故意的。

搶劫罪能夠使用的手段除了使用暴力造成他人身心受到傷害之外,還有的就是使用脅迫等手段,目的就是爲了讓受害人不再進行反抗,所以就是通過這種方式搶奪他人的錢財。

而且本罪一定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說明行爲人主觀惡性極強,根據罪責行相適用原則來說,主觀惡性越強的和社會危害性越強的,進行相應的定罪量刑就應該越重。

而過失罪相對比故意犯罪的主觀惡意和社會危害性都不太強烈,因此在定罪量刑的時候就應該從輕處置。

主觀惡性指的就是行爲人的主觀意思表示,顯然故意犯罪的主觀惡性也要更強一點。

而社會危害性指的就是行爲人的行爲可能會造成的社會上的危害性,是否會造成大面積無辜羣衆受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