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拍未成年少女裸照 衛福部:檢警知道了就要查
黃子佼遭控訴十多年前強吻17歲少女,還拍攝未成年人裸照。(中時資料照)
臺灣MeToo浪潮延燒,一名網紅爆料十多年前遭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強吻、拍裸照,當時自己僅17歲,黃子佼隨後公開道歉。衛福部保護司今天表示,強制猥褻爲非告訴乃論,檢警知悉相關情事就要着手調查,另須瞭解是否構成未成年人的性剝削。
網紅Zofia在「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粉專發文控訴,17歲時曾遭「演藝圈大前輩」性騷擾,不僅在車內強吻,還假借藝術之名拍下裸照,當下後悔又害怕,對方竟說「你流淚的時候也很美」,十多年來不舒服的感覺揮之不去。黃子佼隨後在粉專自拍影片道歉,認爲自己「活該」,辜負很多人的信任跟期待。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根據目前揭露的案件資訊,如果構成強制猥褻,屬於非告訴乃論,檢警如知悉相關情事,就要着手調查;由於事涉未成年人,須瞭解是否構成性剝削,以及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否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拍攝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即構成兒童或少年性剝削;依第3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張秀鴛指出,該案件實際違反哪一條法律,需由檢調逐步釐清。她強調,這是MeToo浪潮下的另一案,呼籲當事人勇敢面對,接受各方檢驗,該認錯就認錯,該道歉就道歉,這是比較好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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