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買未成年性私密影像 婦團轟:是兒少加害人也是性犯罪產業共犯

藝人黃子佼近日遭爆從不法論壇購買性影像,其中7支涉及未成年少女,引衆人撻伐。婦團也對此發聲明表示罰則過輕,令人難以接受,更指沒有購買、就沒有傷害,持有非法、非自願性私密影像本身就是一種犯罪,直接金援更是助長性犯罪產業的共犯。

婦女救援基金會說,購買者必須負起連帶法律責任,呼籲政府增訂罰則,而針對未成年被害人性影像被營利販賣也應修法提高罰則,纔能有效遏止販賣非法性影像及數位性暴力案件增加。

現代婦女基金會聲明,許多民衆以爲「觀看A片又沒什麼」,然而並非如此。黃子佼購買影片的來源,爲先前被查獲有「臺版N號房」之稱的性犯罪網站,該網站內容多爲會員自行拍攝、取得,包括如廁、更衣室偷拍,到感情生變的前女友不雅照、性愛影片,大多標榜上傳者「獨立開發拍攝」。

聲明指出,由於這些非法影片,多數會附上當事女子的臉書、IG帳戶佐證,對無數被害者造成難以抹滅的恐懼與身心殘害,非但終日惶惶不安,深怕被指認、不敢出面控訴,更有因個人姓名、學校、出入處所行蹤被掌握,而持續被跟蹤、騷擾,甚至進一步衍生持續侵害的犯罪案件。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黃子佼自2013年便加入該網站併成爲「高級會員」,絕對不會不知道該網站所販售的影片幾乎都是被偷拍、非自願性拍攝的影片。而持有上百部的非法、非自願性的私密影像本身就是一種犯罪,因持有者不僅是觀看,更是將自己病態的需求建築在他人的隱私及痛苦之上,是直接金援支持此類喪心病狂的產業、讓成千上萬名女性及兒少受害的加害人,是助長性犯罪產業的共犯。

婦援會表示,有需求就有供給,需求端的購買者纔是製造營利販賣非法性影像的源頭,因此只有處罰製造販賣者是不夠的,對於出錢購買者持有者也應有相對處罰。然而,目前法律只對違法拍攝錄、性勒索、未經同意散佈、營利等加害人處罰,對於購買者罰則條文只有未成年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39條第1項,成年非法性影像購買者卻無處罰法律條文可適用。

現代婦女基金會主張,去年甫修正實施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宣示持有、散佈兒少性影像,都是刑事犯罪,但對於遏止此類犯罪卻遠遠不夠。本案法院的判決,對於一個具有如此社會聲量及財富資源的人物來說,實在無足輕重。

現代婦女基金會說,我國司法體系應參考國外經驗,建立持有、散佈、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之犯罪量刑標準,依據犯行涉及兒少性影像的數量多寡、被害者年齡、內容露骨或殘虐程度、加害者的資歷等,訂定給法官的量刑建議。此外,國家更應進行源頭強力查緝,纔可能試着達到嚇阻與預防的效果。

針對藝人黃子佼近日遭爆從不法論壇購買性影像,其中7支涉及未成年少女,婦團發聲明抨擊。圖/取自現代婦女基金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