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選院長拿7票 1張沾到印泥判無效 廢票規定曝光
立法院1日上午舉行立法院長選舉,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推派黃珊珊出戰,8票「團進團出」,第一輪選舉結果,國民黨推派的韓國瑜有54票、游錫堃51票,黃珊珊卻僅有7票。(摘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1日上午舉行立法院長選舉,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推派黃珊珊出戰,8票「團進團出」,第一輪選舉開票,國民黨推派的韓國瑜有54票、游錫堃51票,民衆黨黃珊珊卻僅有7票。其中1張選票蓋到黃珊珊,印泥卻沾到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民衆黨推派的投開票監察員林國成要求計入,民進黨則嚴正反對,雙方一度僵持不下,最後主席柯建銘裁示無效票。而相關規定也曝光了。
根據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投票及開票辦法第 13 條規定,開票監察員於開票時,對於廢票之認定應共同決定;有爭議時,由全體監察員表決之。表決結果正反意見同數者,取決於選舉會議主席。
前項廢票認定之標準如下:
一、不用選舉會議發給之選票者。
二、未加圈選者。
三、圈選兩名或兩名以上者。
四、不圈在候選人姓名上端,致不能確定被選舉人者。
五、記入其他文字及符號者。
六、圈後加以塗改者。